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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林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2015-04-25  

						                      常林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有关规定,作为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
员会成员,现就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文化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事顾
建甦先生三人组成,其中陈文化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2014年12月24日,
陈文化先生由于任期届满不再连任,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荣幸
华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当选为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并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为由独立董事荣幸华女士、独立董事苏子孟先生和董事顾建甦先生三人组成,其
中荣幸华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基本情况如下:
    陈文化 男,1966年3月生,大学,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
评估师。历任江苏常州金狮集团进出口部会计、进出口部财务副科长兼外贸业务
员,1996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常州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评估工作,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主任。
    荣幸华 女,1961年9月生,大学,高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常州
市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长,现任常州常申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江苏苏亚金诚
会计师事务所常州分所所长、(林海股份、长海股份、千红制药、江苏井神盐化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苏子孟 男,1960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机械工业国
际合作咨询服务中心处长、主任助理,现任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秘书长、中远
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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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顾建甦 男,1963年5月生,工程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常林股份有限
公司车间副主任、生产制造部部长兼生产处处长、销售公司副经理等,现任常林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1、2014年1月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2013年度年审会
计师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等进行沟通。
    2、2014年1月23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公司管理层与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公司2013年度经营及内控建设等情况进行沟通,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公司财务未审报表。
    3、2014年1月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公司管理层、
年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初稿及内控建设等
情况进行沟通,后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公司财务初审报表。
    4、2014年1月31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2)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永中
和)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2014年12月15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2014年度年
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就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等进行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为公司的外
部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
计工作,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审计委员会经审议表决通过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14年度继续聘请
信永中和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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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
的重大事项。
    (4)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提出指导意见,未发
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公司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出具非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
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重大投资、重大
风险等方面发挥了有效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公司“三会”和高管人员的职责及控
制机制能够有效运作,公司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合规、有效,内部监督和
反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公司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会计管理控制、业
务控制、内部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
证公司规范、安全、顺畅的运行。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信永中和进行充
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协调工作,以求
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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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认真负责
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
     2015年度,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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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 页无 正文 ,专 为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⒛ 14年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报告的签字页]                    ·




   荣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