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常林: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5-09-23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ST 常林 编号:临 2015-51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5 日经 2010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703 号文核准,于 2011 年 5 月实施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4,737 万股,每股价值人民币 10.9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1,633.3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33.3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9,999.99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到位时间为 2011 年 5 月 27 日,业经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 XYZH/2010A8090-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开户银行和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一直遵循上述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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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余额[注]
1 工行小营前支行 1105021829001288868 3,119.76
2 农行西新桥三村支行 357-614501040008018 590.14
3 中行钟楼支行 405040830141456228093001 2,628.53
4 合计 6,338.43
注:余额包含定期存单存放的工行小营前支行 3,000 万元和中行钟楼支行 2,000 万元。
三、募投项目及其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剩余金额
序号 项目 项目金额 累计使用
(含利息)
9 系列高性能装载机及高档传
1 34,000.00 32,246.43 3119.76
动件产业化项目
2 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10,000.00 10,000.00[注] 590.14
3 海外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6,000.00 3,651.36 2628.53
4 合计 50000.00 45,897.79 6338.43
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决定
将原投入“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 10,000.00 万元转为永久性流动
资金,并经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338.43 万元
(其中包括人民币 2208.16 万元利息收入,下同),占募集资金净额(含利息收入)
人民币 52208.15 万元的 12.14%;占募集资金净额(不含利息收入)人民币 49,999.99
万元的 12.68%。
四、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募集资金产生结余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严格
规范采购,较好地控制了设备采购的成本;另一方面,受近些年国内外工程机械
行业持续低迷,公司 9 系列装载机产量和铺底流动资金使用低于预期,同时受海
外安全等因素影响,海外营销平台的投入规模有所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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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
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338.43 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全部募投
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对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相关意见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897.79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338.43 万元(含利息收入)。公司在将全
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338.43 万元(含利
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关于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和《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并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
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对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相关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
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对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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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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