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常林: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0-17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ST 常林 编号:临 2015-057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分别为
吴培国、王伟炎、顾建甦、高智敏、陈卫、苏子孟、张智光、荣幸华、傅根
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董事长吴培国先生
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重组停牌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经申请,公司股
票已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起停牌。201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公告》;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公司股
票自 2015 年 9 月 30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停牌期间,
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公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及原因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13 年、2014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为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称“国机集团”)正在筹划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实现公司的
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价值的提升。
3、重组框架介绍
(1)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国机集团和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
垦集团”)。
(2)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框架方案为拟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具体内容包括:①公司经审计及评估确认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作为置出资产,
国机集团以拥有并经审计及评估确认的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等值股权进行置换;②在资产置换的同时,公司向所有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象发行股份购买标的公司 100%股权扣除国机集团在资产置换中用于
置换的标的公司股权外的剩余股权,最终形成标的公司 100%股权进入公司;③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
资金。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100%股权,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贸
易行业。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停牌期间,国机集团及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交易事项进行了积极有效的
沟通,相关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截止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交易各方
对重组方案进一步协商沟通中,公司已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与交易对方国机集
团和农垦集团签订了《关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待相
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
复牌。
2、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
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
告》,于 2015 年 8 月 7 日、14 日、21 日、28 日分别披露了《常林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于 2015 年 9 月 9 日、16 日披露了《常林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
停牌暨进展公告》,并及时披露了本次交易涉及的工作进展情况。
(三)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近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通知,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资
产规模巨大、方案比较复杂,并且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相关各方进行沟
通、协商和论证。同时,本次重组拟收购的苏美达集团下属企业众多,审计评估
工作量非常巨大,所需时间较长。因此预计公司无法按期复牌。
(四)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情况
本次重组预案披露前,本次重组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
则性同意。
(五)下一步推进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公司股票预计复牌时间
鉴于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平信息
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相关规定,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即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0 月 31 日起继
续停牌不超过两个月。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
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
交易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