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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常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意见书2015-10-17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意见书

    我们作为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及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
事项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对有关方案进行了充分审慎论证,公司已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关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
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在
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由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资产规模巨大、下
属企业众多、相关审计、评估、法律等工作量大,有关各方仍需对标的资产涉及
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并论证重组方案。预计公司股票无法按期复牌。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
股票拟自 2015 年 10 月 31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董事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此 页无正 文,专 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事
项意见书的签字页]


   常林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




           苏子孟



           张智光 Ⅰ红丿
                    ~l丝 1生

           荣幸华




                                         2015奎 F1o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