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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屯矿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0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对聘任公司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振鹏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周贤锦先
生、翁雄先生、熊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翁雄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邹
亚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金鑫先生为总裁助理。经审慎核查后,我们认
为:
       1、上述人员提名程序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聘任的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任职资格,能够胜
任相关职责要求;
       3、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聘任决议。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少平、刘鹭华、任力
                                                           2020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