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盛屯矿业: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1-19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0-091
转债代码:110066          转债简称:盛屯转债
转股代码:190066          转股简称:盛屯转股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公司”或“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盛屯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金属”)拟将其持有的对福嘉综
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嘉综环”)原材料供应、产成品销售的债权
金额本金共计 111,397,784.98 元转让给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
屯集团”)。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
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 0 次,累计发生额为 0 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盛屯金属有限公司
与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目前福嘉综环由于自身
经营原因,流动性不足,对上述主债权缺乏偿付能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盛屯金
属拟将其持有的对福嘉综环原材料供应、产成品销售的债权金额本金共计
111,397,784.98 元转让给深圳盛屯集团,双方确认,本次交易价格为
111,397,784.98 元。

                                    1
    盛屯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
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娟英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东 门 街 道 深 南 东 路 2028 号 罗 湖 商 务 中 心
3510--3511 单元
    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32 楼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工业、矿业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
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 截 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 盛 屯 集 团 的 总 资 产 为
32,371,187,201.04 元,归母净资产为 2,387,182,492.44 元。2020 年前三季度
实现营业收入 36,233,401,020.34 元,归母净利润 41,120,457.02 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债权债务基本情况:盛屯金属通过原材料供应、产成品销售的方式为福嘉综
环提供服务,对福嘉综环享有共计 111,397,784.98 元的债权。
    债权人名称:盛屯金属有限公司
    债务人名称:福嘉综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债务金额:111,397,784.98 元
    发生原因:原材料供应、产成品销售业务形成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各方
    转让方:盛屯金属有限公司
    受让方: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二)标的:转让方尚持有的对福嘉综环原材料供应、产成品销售的债权金

                                          2
额本金共计 111,397,784.98 元。
    (三)转让价格:基于受让方对转让权益已审慎调查并充分理解,双方同意
并确认,本次债权转让对价为:111,397,784.98 元
    (四)转让价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大写:
壹仟万元整)作为首期款,余款在 2021-2023 年三年内平均支付完毕,每期金额
为人民币 33,799,261.66 元(大写:叁仟叁佰柒拾玖万玖仟贰佰陆拾壹元陆角陆
分)。受让方每期付款应不晚于还款当年 12 月 30 日前支付。
    (五)债权的交割
    本次的债权应当在受让方支付首期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转让方应当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将债权涉及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合
同、借据、汇款凭证(若有)、还款凭证(若有)等)移交给受让方。
    (六)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助于回笼经营资金,释放经营风险。本
次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能够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获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
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
程序和交易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
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助于公
司回笼经营资金,释放经营风险,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有着积极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

                                     3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