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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瑞矿业:监事会六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2-10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5-012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六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1月30日以亲自送达或传真、电
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六届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2月9日上午9时在青海省
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
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长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
                                    1
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根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14 年共实现净利润 9,016,186.6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052,474.99 元,加
上 年 初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38,598,045.94 元 , 本 年 度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55,650,520.9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
行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永拓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5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报酬为:会计审计35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25万元。
    监事会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
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同意公司续聘该事务所
为公司2015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2014 年,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
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等新会计准则,并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 号发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公司执行该
准则对编制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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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相     对2013年1月1日/2012年度相关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准则名称      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
                                                    影响金额增加+/                 影响金额增加+/
                         说明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减少-                          减少-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递延收益        58,676,026.45    递延收益     52,066,089.05
                 第30号——财务报表
第30号--财务报
                 列报(2014年修订)》
表列报(2014年
                 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 其他非流动     -58,676,026.45
                                                                      其他非流动
                                                                                   -52,066,089.05
修订)》                                负债                              负债
                 定列报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递延收益和其他非流动负债两个报表项目产生影响,
 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执行其他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2014年 度的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14年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
 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报备文件
       监事会六届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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