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矿业: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16-02-0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作为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矿业”、“本公司”)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金瑞矿业2015年度事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15 年 3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青海金瑞矿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王敬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355 号),核准金瑞矿业向王敬春发行 7,128,415 股股份、向肖中明发行
5,145,027 股股份购买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庆龙锶盐”)100%股
权并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简称“本次交易”)的方案。
2015 年 4 月 17 日,金瑞矿业完成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工作,向特定对象发
行 2,498,290 股新股,发行价格 13.51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3,751,897.9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67,6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9,884,297.9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瑞
华验字[2015]第 630700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的方案,本次金瑞矿业发行股份募资配套资金中,拟使用 1,700
万元用于庆龙锶盐生产系统工艺设备优化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简称“技改项目”),
其余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增强收购整合效益。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庆龙锶盐
技改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3,117,089.31 元,流动资金使用 12,742,977.42 元,银行
存款利息 34,664.10 元,专项账户余额 4,058,895.27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金瑞矿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董事会六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15 年 4 月 28 日,金瑞矿业与广州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签
署 了 《 募 集 资 金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对 募 集 资 金 进 行 专 户 存 储 。 专 户 账 号 为
63106502901801004998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为 172,588.50 元。
2015 年 8 月 13 日,庆龙锶盐与广州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铜梁支行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庆龙锶盐在中国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44473616038。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为
3,886,306.77 元。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京
永专字(2016)第 31018 号《审核报告》。
根据该报告,金瑞矿业 2015 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技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金瑞矿业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募集配套资金
中 1,700 万元用于庆龙锶盐生产系统工艺设备优化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2015 年
度,庆龙锶盐累计使用项目资金 13,117,089.31 元。目前技改项目已大部分完成,
后续改造仍在进行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的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募投项目“生产系统工艺设备优化节能减
排技术改造项目”已由庆龙锶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截至 2015 年 7 月 30 日,庆
龙锶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 12,355,037.40 元。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庆龙锶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事 项 进 行 了 专 项 审 核 , 并 出 具 京 永 审 字 ( 2015 ) 第 31136
号《鉴证报告》。
2、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文
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
12,355,037.40 元。2015 年 9 月 22 日金瑞矿业经董事会第七届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已经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通过。
(三)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金瑞矿业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四)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15 年度,金瑞矿业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金瑞矿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2015 年度,在募集资金使用上,金瑞矿业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
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并按照公告的使用计划进行了使用。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未经审批擅自使用的问题。金瑞矿业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
五、会计师审核意见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金瑞矿业《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京永专字(2016)第 31018 号《审核
报告》。报告认为,金瑞矿业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允反映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实,金瑞矿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金瑞矿业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的情形,本独立财务顾问对金瑞矿业 2015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