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作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前次暂时补充流动性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本次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 出,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钢、陈建德、安景文 2022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