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商股份: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2021-01-30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 A 股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商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
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8]22 号)的规定,首商股份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情况如下:
1、首商股份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及估值机构。
2、首商股份聘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首商股份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
机构。
上述第三方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
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首商股
份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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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是否存
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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