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2019-03-29
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 2019-020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工作细则,其中: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报请下次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关
于学习贯彻〈上市公司治理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如
下:
序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号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1 英文名称:NINGBO FUDA COMPANY LIMITED
英文名称:NINGBO FUDA COMPANY LIMITED
集团名称:宁波富达实业集团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西路355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余姚市城区南雷南路
2
号 邮政编码:315400 2号余姚商会大厦1302室 邮政编码:315400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家用电
力器具、电机、文具、鞋帽、工艺品、水暖管件、塑
料制品、模具、金属制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除尘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实业
设备、环卫车辆配件、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的制 投资;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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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加工、批发、零售;家电维修;计算机产品设计; 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计算机产
自来水生产(限分支机构);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 品设计。
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
术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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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号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4 (三)将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份的活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
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
(二)要约方式;
方式之一进行: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5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二)要约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三)项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公司股份后,属于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
6 公司依照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
或者注销。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公司
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
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
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
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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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
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 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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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号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 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
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
公司股份。 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有更长时间的转让限制承
诺的,从其承诺。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
住所地、公司办公所在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
适当地点。
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
8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
司提供网络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当便于股东参加。公司应当保证股东大会会议合法、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有效,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
9 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股东
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大会应当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时间。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章程规定的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其他勤勉义务。
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董事义务,充分了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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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维护公司和全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章程规定的其
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
他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年度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
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责。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及董事 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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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秘书履行职责的日常工作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公室,作为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日常工
务。 作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一百四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四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七)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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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
司党委的意见。 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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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号
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一百六十九条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提名、 第一百六十九条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提名、
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其各项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
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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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独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立董事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 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业人员。 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七十条 战略委员会有下列主要职责: 第一百七十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14 议; 议;
(二)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二)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议。
第一百七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
括:
第一百七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有下列主要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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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七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
第一百七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有下列主要职责:
括:
(一)研究董事、总裁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
(一)研究董事、总裁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提出建议;
16 并提出建议;
(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裁人员的人选;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总裁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
建议。
查并提出建议。
第一百七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下列主 第一百七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
要职责: 责包括:
(一)研究董事与总裁人员考核的标准,并进行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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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策与方案。 政策与方案。
第一百七十四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 第一百七十四条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
18 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聘请中介机构的费 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专门委员会履
用由公司承担。 行职责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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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号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
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处理投资者关系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
工作等事宜。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19 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事会负责,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
会负责。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
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
为。
第一百七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下列职
第一百七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下列职 责:
责:
(三)应积极建立健全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三)应积极建立健全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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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沟通和交流,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
东的沟通和交流,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 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建立与股东
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 畅通有效的沟通渠道,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
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
第二百条 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关于不得担任
第二百条 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关于不得担任董 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21 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监事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
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具备有效履职能力。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关
于学习贯彻〈上市公司治理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拟对《宁波富达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
订,具体如下:
序号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七条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职权及议
事内容包括:
第七条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职权及议事
……
内容包括:
(十七)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
22 ……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但需经三分之二以
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
5
序号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时,提案经过
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对提案
逐一分别进行表决。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时,提案经过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方式进
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对提案逐
行。
一分别进行表决。
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方式进
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
行。
23 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
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董
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
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
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
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
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
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
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
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五十六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第五十六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为董 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为
24 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意见与建议。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意见与建议。专门委员会成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十七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职责范围是:
(一)组织开展公司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就发 第五十七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职责范围是:
展战略、资源战略、创新战略、营销战略、投资战略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计划进行研究并提
等问题,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出建议;
(二)组织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结构调整对 (二)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公司的影响,跟踪国外经济走势和国外大公司发展动 议;
向,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向董事会提出有关体制改革、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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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调查和分析有关重大战略与措施的执行情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
况,向董事会提出改进和调整的建议。 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职能部门拟订的有关中长期规划,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在董事会审议前先行研究论证,为董事会正式审议提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供参考意见。 权的其他事项。
(五)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十八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范围是: 第五十八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范围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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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
6
序号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六)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职责范围包括:
第五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职责范围包括: (一)研究董事、总裁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研究董事、总裁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 并提出建议;
提出建议; (二)遴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格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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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集、筛选董事和总裁的合格人选;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
(3)对董事候选人和总裁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 查并提出建议;
建议。 (四)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范围包括: 第六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范围包括:
(一)研究董事与总裁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
核并提出建议; 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28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配方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配
案; 方案;
(三)完成董事会交办的有关薪酬管理的其他事 (三)完成董事会交办的有关薪酬管理的其他
项。 事项。
除上述修订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关于学习贯彻〈上市公司治理规则〉有关事
项的通知》,公司拟对《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统称“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如下:
序号 原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条款 修订后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条款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职责范围是:
议;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计划进行研究并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 提出建议;
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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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 建议;
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 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
提出建议; 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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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原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条款 修订后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条款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
30 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
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职责范围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
31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计;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六)监督公司的法规遵守情况;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七)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权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职责范围包括:
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研究董事、总裁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二)研究董事、总裁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 序并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遴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格人
32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裁人员的人选; 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总裁人选先进行审查并提出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
建议; 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 (四)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
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工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范围包括:
作范围、职责、重要度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
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
33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
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
配方案;
制度等;
(三)完成董事会交办的有关薪酬管理的其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他事项。
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8
序号 原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条款 修订后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条款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除上述修订外,原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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