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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宁波富达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何自力、邱妘、徐衍修)2021-03-27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自力)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在 2020 年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做到勤勉尽责,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
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何自力:男,1957 年 7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宁夏自治区党校讲师、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现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 年 4
月 19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成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上市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或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
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有偿服务,没有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共出席 6 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 29 项决议。召开 1 次股东大会,
表决通过了 16 项重大决议。本人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
会会议,并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本人
认真审议各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
赞成票。本人还通过公司专门委员会对本人分管事项展开了相应工作,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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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是否连
                     本年应
  姓名      立董事                         以通讯                     续两次   出席股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方式参                     未亲自   东大会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加次数                     参加会   的次数
                       数
                                                                        议
 何自力       是         6       6           4        0        0        否       1


       2、现场考察情况
    在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
报。
       3、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
生。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与本人保持了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
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
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2020 年度,公
司与控股股东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行为的通知》精神,
经我审查: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非控股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抵押情况。
    经本人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发生额为 10,000.00 万元;报告期
末对外担保余额为 32,000.00 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 10.84%。截止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公司为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
限公司保证担保 3,000 万元。


                                       2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必要担保,且资金使用情况
正常,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无。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给合各位高管人员的职
责分工和年度指标分解情况,对各位高管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供董事会参考。
根据董事会的考核评价,确定公司各位高管的年度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数额。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2020年度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本着诚信、公正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深入了解,同意续
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
控审计单位。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条
款,明确现金分红的政策,已使现金分红政策制度化,切实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本人对与拟订了公司的 2020 年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1,688,117.93 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24,085,841.16 元。公司拟以现有 14.45 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2.20 元(含税)的分红预案。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有关承诺事项在正常履行中,详见公司的年度报告承诺
事项部分。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范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信息,为所有投资者创造一个平等获取
信息的平台。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注重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和
执行效果的评估。内审部门认真组织专题和日常内审工作,公司实施了内部控制
评价和审计。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独立董事按要求参加相关专业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按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了职责,提出了很
多重要意见或建议。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董事后备人选进行了考察评议,对
候选人的考察方法进行了研究与优化,对公司的人才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提了建
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认为:任职来我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
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
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特别注意监督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执行内
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平等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认为:公司在 2020 年度运作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无违法违纪、
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2021 年起我由于个人原因辞任公司独立董事,希望公司在领导层的带领下,
富裕腾达、再创辉煌。




                                       独立董事(何自力):
                                       2021 年 3 月 25 日




                                   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邱妘)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在 2020 年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做到勤勉尽责,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的
规范运作、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邱 妘:女,1963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教授。曾任宁
波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院长,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化镇海炼化股份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等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宁波大学会计国
际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宁波市会计学会名誉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
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开元酒店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 23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上市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或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
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有偿服务,没有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共出席 5 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 12 项决议。召开 1 次股东大会,
表决通过了 16 项重大决议。本人应出席的会议都出席了,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及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本人认真审议各议案,

                                    1
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赞成票。本人还通
过公司专门委员会对本人分管事项展开了相应工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
积极作用。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是否连
                     本年应
  姓名      立董事                         以通讯                     续两次   出席股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方式参                     未亲自   东大会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加次数                     参加会   的次数
                       数
                                                                        议
  邱妘        是         5       5           3        0        0        否       1


       2、现场考察情况
    在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
报。
       3、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
生。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与本人保持了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
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
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2020 年度,
公司与控股股东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行为的通知》精神,
经本人审查: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非控股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抵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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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人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发生额为 10,000.00 万元;报告期
末对外担保余额为 32,000.00 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 10.84%。截止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公司为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
限公司保证担保 3,000 万元。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必要担保,且资金使用情况
正常,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无。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给合各位高管人员的职
责分工和年度指标分解情况,对各位高管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供董事会参考。
根据董事会的考核评价,确定公司各位高管的年度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数额。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2020年度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本着诚信、公正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深入了解,本人同
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单位。
    另外,本人也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单位。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条
款,明确现金分红的政策,已使现金分红政策制度化,切实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本人对与拟订了公司的 2020 年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1,688,117.93 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24,085,841.16 元。公司拟以现有 14.45 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2.20 元(含税)的分红预案。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有关承诺事项在正常履行中,详见公司的年度报告承诺
事项部分。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范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信息,为所有投资者创造一个平等获取
信息的平台。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3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注重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和
执行效果的评估。内审部门认真组织专题和日常内审工作,公司全面实施了内部
控制评价和审计。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按要求参加相关专业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按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了职责,提出了很
多重要意见或建议。审计委员会对内控工作进行了指导,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给予
了专业意见。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人参与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审阅公司提交的年度审计
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管理层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报告的初步审计意见进行沟通;在年度报告审
计过程中到公司进行考察,对年度业绩测算、年度分配方案进行专题研究等,在
充分了解公司的同时对进一步提升报表质量和公司的规范运作起了促进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认为:一年来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
项,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特别注意监督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执行
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平等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我将会更加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公司的经
营发展献计献策;同时,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合作,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另外,我将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以提高自己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




                                         独立董事邱妘:
                                         2021 年 3 月 25 日




                                     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衍修)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在 2020 年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做到勤勉尽责,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的
规范运作、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徐衍修:男, 1966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律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历任巨化集团公司法务专员,宁波对外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国浩律师
(宁波)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一级律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宁波市律师协会副监事
长,宁波大学特聘硕士研究生导师,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鲍斯能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广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 23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
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上市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或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
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有偿服务,没有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共出席 5 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 12 项决议。召开 1 次股东大会,
表决通过了 16 项重大决议。本人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

                                     1
会会议。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本人认真审议各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和建议,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赞成票。本人还通过公司专门委员会对本人
分管事项展开了相应工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是否连
                     本年应
  姓名      立董事                         以通讯                     续两次   出席股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方式参                     未亲自   东大会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加次数                     参加会   的次数
                       数
                                                                        议
 徐衍修       是       5        5            3        0        0        否       1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2020 年度,为
履行重大资产重组时的相关承诺,公司与控股股东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
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行为的通知》精神,
经我审查: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非控股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抵押情况。
    经本人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发生额为 10,000.00 万元;报告期
末对外担保余额为 32,000.00 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 10.84%。截止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公司为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
限公司保证担保 3,000 万元。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必要担保,且资金使用情况
正常,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无。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给合各位高管人员的职
责分工和年度指标分解情况,对各位高管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供董事会参考。
根据董事会的考核评价,确定公司各位高管的年度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数额。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2020年度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本着诚信、公正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深入了解,同意续
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
控审计单位。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条
款,明确现金分红的政策,已使现金分红政策制度化,切实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本人对与拟订了公司的 2020 年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1,688,117.93 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24,085,841.16 元。公司拟以现有 14.45 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2.20 元(含税)的分红预案。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有关承诺事项在正常履行中,详见公司的年度报告承诺
事项部分。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范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信息,为所有投资者创造一个平等获取
信息的平台。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注重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和
执行效果的评估。内审部门认真组织专题和日常内审工作,公司全面实施了内部
控制评价和审计。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按要求参加相关专业委员会。我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为 2020
年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考核办法的优化提出建议,并长效激励机制进行了探
索研究。为公司专业人才和后补人才的培养提出了建议,考察候选人,优化选人
机制作了有益的探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3
    我认为:一年来我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
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
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特别注意监督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执行内
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平等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认为:公司在 2020 年度运作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无违法违纪、
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2021 年,我将会更加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公司的经
营发展献计献策;同时,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合作,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另外,我将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以提高自己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




                                       独立董事徐衍修:
                                         2021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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