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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都科技: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12  

						公司代码:600728                                                公司简称:佳都科技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
司、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佳都健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佳
都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5.27%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38%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有智慧城市业务、智能化轨道交通业务、ICT产品服务业务。纳入评价范
围的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信息披露、信息系统;业务层
面的担保业务、人力资源、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研究与开发、资产管理、全面
预算、合同管理、工程管理。

     1.公司治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
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
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
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首席执行长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
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2.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了战略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审计监察部、资金
管理中心、人力行政中心、采购管理部、法务部、信息中心、公共关系中心和流程及运营管理部等职能
部门,还设立了智慧城市、智能化轨道交通、ICT产品服务三大业务群。制订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部
门、中心及业务群职责明确,相互牵制。

    3.发展战略

    公司制定了2013至2021年《3*3发展战略规划》,在2013-2015年,完成公司智能化业务的全面整合,
持续发力两大高增长业务市场,形成均衡发展业务布局;2016-2018年,核心业务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在资本、技术、市场、资源等层面加强合作和竞争,创新业务取得突破和发展;2019-2021年,力争成
为一个领先的具有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的持久卓越的世界级智能化技术和服务企业。

    4.企业文化

    公司和国内同行共同肩负着振兴中国安防与中国轨道交通产业的使命,聚焦智能化技术和产品,致
力于推动城镇化生活更为绿色、安全、高效,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本着“共同进步,共
享丰盛”的理念,公司在发展成长的同时不忘记感恩与回馈员工、股东和社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通过寻求员工、股东和合作伙伴之间的利益均衡,不断协调好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积极履行企业的社
会责任,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5.信息披露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3
年修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5年修正)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大信息通报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实施细则》
和《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责任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和相
关义务人、各责任人及义务人职责、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标准、信息披露的审核流程、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及资料的档案管理、投资者关系活动等,特别是对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项的流转程序做出了严
格的规定。

    6.信息系统

    针对公司内部信息的传递,公司投入力量进行了内部网站的策划运作,以邮件系统为切入点,利用
ERP、OA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部门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有效、快捷顺畅。在业
务管理上,启用了CRM系统和项目管理系统等,对业务开展的过程进行有效管控。在提升信息传递顺畅
度的同时,公司在信息化建设中实施了内网邮箱和外部网站的物理隔离,确保了信息安全。

    7.对外担保

    公司在《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中对对外担保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在《对外担保
内部控制制度》中明确了:公司财务部门应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
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担保业务的评估
与审批人员进行分离。

    8.人力资源

    公司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制定了《员工手册》、《招聘管理制度》、《人才举荐管理办法》、《内部培
训讲师管理办法》、《绩效管理手册》等人力管理制度,打造了一套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形成了科
学有效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淘汰等管理流程,切实加强员工外部招聘、内部调配、培训管理和
职业生涯管理,不断提升公司员工素质,建设属于公司的人才梯队,为公司实现《3*3发展战略规划》
及更长远的战略目标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9.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修正)、《企业会计准则》、《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制定了相应的岗位工作说明书,并配备了足够的专职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
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
记录职能分开。

    10.销售业务

    公司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了一套包括销售计划制定、客户信用管理、销售收入核算、发货与
收款等流程的完整销售管理体系,其中包含了《销售合同评审程序》、《销售合同价格审核程序》、《BT
项目的收入确认原则》等制度。合理的销售业务岗位划分、明确的岗位职责与权限以及严格的管理制度
和审核程序都是公司有效地开拓市场业务,提高集团营业利润、确保应收账款记录的正确性、完整性以
及安全性的重要制度保证。

    11.采购业务

    公司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采购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供方评审程序》、
《采购部货物接收作业指导书》等采购制度,在采购计划和实施管理、供应商管理和付款结算等方面进
行了明确的规定,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确保了公司应付账款记录的正确、完整及安全
性。

    12.资金管理

    公司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了《资金管理工作指引》、《日常费用报
销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理财业务管理方法》等管理办法,公司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
相容岗位进行了分离,相关部门与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加强款项收付稽核,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13.技术研究与开发

    公司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研发工作的特点,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申
报指南》等技术研究、设计与开发方面的制度,对研发项目立项与审批、研发项目管理、研发项目验收
等过程进行全面控制。

      14.资产管理

     公司依据相关的法律,结合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求,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设备维修及报废
管理规定》、《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的管理制度。对于存货管理,公司建立了存货出入库、仓
储保管、盘点、跌价准备等管理控制流程;对于固定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了固定资产转让、折旧计提、
后续支出、固定资产清查、处置、减值等相关控制流程;对于无形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了无形资产取得、
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相关控制流程。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能够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相应的
管理责任及相互制约的措施,保证资产实物管理、会计处理不相容职责进行分离。

     15.全面预算

     为了保证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和行动方案的有效施行,公司制定了《预算内部控制制度》及《财务
签批管理制度》,规范了预算的编制、执行、变更、考核评价等主要控制流程,明确了预算管理机构的
职责权限,确保公司制定的预算计划是科学的、有效的,并且能够在预算期内得到有效的执行。

     16.合同管理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合同管理作业指导书》、《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合同范本库管
 理制度》及《印章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分别对合同签订、合同评审、合同履行、合同纠纷等内容
 进行了描述,规范了合同审批、文本签订、合同评审、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和纠纷处理等合同管理全
 过程。

     17.工程管理

      已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规范工程投标、深
 化设计、现场施工管理、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工程建设全
 过程的监控,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工程管理和合同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合并报表资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0.5%>错   错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产总额 0.5%          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0.3%   0.3%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合并报表利     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5%>错报   错报<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润总额 5%            ≥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3%       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
                    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
                    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
                    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
                    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经济损失金额     500 万元(含)以上,    金额在 300 万(含)至 500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以
                    对                     万元之间,对公司定期报告披   下,未对公司定期报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   露造成负面影响               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负面影响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败;违犯国定法律、法规;重大偏离预算;制
                   度缺失导致系统性失效;前期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整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
                   重;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失败;违反行业规范;部分偏离预算;制度缺失导致
                   系统性运行障碍;前期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其他
                   对公司负面影响重要的情形。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财务报
告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并且公司已安排落实整改。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应经营环境及业务的变化,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
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
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19 年度,公司将继续深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大力推进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刘伟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