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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都科技:佳都科技关于年度预计担保事项进展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3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下述担保无反担保,且属于 2022 年度预计担保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为
2022 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
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科”)提
供不超过 6,500 万元的担保;为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
都”)提供不超过 6,300 万元的担保;为广州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
众联”)提供不超过 100 万元的担保;为广州佳都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佳都电子”)提供不超过 2,600 万元的担保;为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源”)提供不超过 400 万元的担保;为广州华佳软件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佳软件”)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担保;为广州佳都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技术”)分别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1200 万元的担
保,佳都技术以存单出质,提供不超过 300 万元质押担保;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
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纬智慧大脑”)以专利出质,提供不超过 900 万
元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8.03 亿
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新科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公司拟为重庆新科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
《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
度不超过 6,50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
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受让的应
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
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公司拟为新科佳都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
《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
度不超过 6,30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
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受让的应
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
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佳众联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书》(以下简称“担保书”),公司拟为佳众联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授
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不
超过 10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
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
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
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佳都电子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公司拟为佳都电子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
《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
度不超过 2,60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
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受让的应
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
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之源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书》(以下简称“担保书”),公司拟为华之源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授
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不
超过 40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
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
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
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华佳软件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公司拟为华佳软件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
《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
度不超过 1,00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
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受让的应
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
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佳都技术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公司拟为佳都技术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
《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
度不超过 1,00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
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受让的应
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
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佳都技术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公司拟为佳都技术与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签署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以下
简称“主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200 万元,保证
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佳都技术与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佳都技术以存单出质,
质押担保额度不超过 300 万元,期限为六个月。

    为满足公司控股公司方纬智慧大脑业务发展需要,近日方纬智慧大脑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东山支行”)签署了《最
高额质押合同》,方纬智慧大脑以专利出质,质押担保额度不超过 900 万元。

    (二)担保事项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 2022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2022 年度担保额
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 1 月 27 日、2022 年 2 月 22 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7MA5UATHL7B,成立日期:2017 年 1 月 13 日,法定代表人:熊剑峰,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 49 号(谢家湾正街 55 号万象城项目)华
润大厦第 33 层第 8 号,注册资本:10,000 万元。重庆新科主要业务为从事网络
及云计算产品集成与服务业务。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06,975.43 万
元、总负债 90,497.7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90,495.49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
资产 16,477.74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211,421.73 万元、营业利润 2,688.29 万
元、净利润 2,226.87 万元。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119,463.42 万元、总
负债 103,212.16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02,858.27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
16,251.27 万元;2022 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 68,628.89 万元、营业利润-81.66 万元、
净利润-79.73 万元。

    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55594580F,成立日期:2004 年 1 月 7 日,法定代表人:赵辉,注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 2 号佳都智慧大厦 709 房,注册资本:40,000 万
元。新科佳都是国内领先的智能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商,业务涉及轨道交通智
能化、智能化产品集成。在轨道交通智能化领域拥有多项专利及一线城市的成功
应用案例,主要产品包括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屏蔽门系统、中央监控系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42,835.37 万元、总负债 176,049.13 万元,其
中流动负债 173,614.99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归母净资产 66,786.90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145,488.52 万元、营业利润 4,280.16 万元、归母净利润 3,008.17 万
元。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229,669.61 万元、总负债 160,198.88 万元,
其中流动负债 159,044.93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归母净资产 69,473.57 万元;
2022 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 53,783.81 万元、营业利润 1,829.77 万元、归母净利润
2,637.78 万元。

    广州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18132264U,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8 日,法定代表人:刘伟,注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 2 号佳都智慧大厦 407 房(仅限办公)(不可作厂房使
用)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佳众联主营业务为 IT 运维服务,主要业务包括基
础架构外包服务和网点运营业务,涉及硬件维护、IT 系统运维管理、原厂商授权
服务业务、专业服务业务、增值销售业务等多个板块。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为 33,306.75 万元、总负债 24,788.32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24,788.32 万元,
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 8,518.43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43,086.32 万元、营
业利润 636.63 万元、净利润 335.57 万元。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35,067.63 万元、总负债 26013.8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26,013.88 万元、无流动资
金贷款,净资产 9,053.75 万元 2022 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 19,350.90 万元、营业利
润 1,087.78 万元、净利润 677.22 万元。

    广州佳都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Y1A4U86,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11 日,法定代表人:吕咏梅,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凤湖四路穗科街 1 号广州知识城国际领军人才集聚区
A01 栋 5 楼 510,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佳都电子系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成立的集中采购平台,承担公司各类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等。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32,906.32 万元、总负债 26,785.83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26,458.34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 6,120.49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32,092.11 万元、营业利润 18.06 万元、净利润 18.06 万元。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36,798.14 万元、总负债 31,402.43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31,402.43 万
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 5,395.71 万元,2022 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 23,847.69
万元、营业利润-676.95 万元、净利润-724.78 万元。

    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54523254G,成立日期:2003 年 9 月 26 日,法定代表人:赵辉,注册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骏业路 1 号 B1009 房,注册资本:25,100 万元。华之
源主要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公安通信系统、专用通信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解决方
案等。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92,510.92 万元、总负债 115,665.65 万
元,其中流动负债 113,959.66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归母净资产 61,241.96 万
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199,206.11 万元、营业利润 33,016.95 万元、净利润
28,230.48 万元。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197,632.38 万元、总负债
119,211.15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19,111.50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归母净资产
62,086.06 万元;2022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 34,029.04 万元、营业利润 101.07 万元、
归母净利润 862.99 万元。

    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WX5018,成立日期:2018 年 6 月 4 日,法定代表人:陈卫国,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成汇街 3 号 1009 房(仅限办公),注册资本:3921.57 万
元人民币。华佳软件经营范围为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
电子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销售本公司生产
的产品。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41,176.74 万元、总负债 10,776.57 万
元,其中流动负债 9,422.27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 30,400.17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23,268.08 万元、营业利润 12,633.59 万元、净利润 10,982.97 万元。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42,854.53 万元、总负债 10,999.30 万元,其中流
动负债 10,939.30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 31,855.23 万元,2022 年上半
年度营业收入 1,612.70 万元、营业利润-2.13 万元、净利润 1,455.06 万元。

    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955065498,成立日期:2006 年 10 月 31 日,法定代表人:肖钧,注册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凤湖四路穗科街 1 号广州知识城国际领军人才集聚区 A01
栋 5 楼 511,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佳都技术主要从事网络及云计算产
品集成与服务等业务。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41,197.15 万元、总负债
25,810.8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25,810.81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 15,386.34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103,333.40 万元、营业利润 545.52 万元、净利润 180.11
万元。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46,580.05 万元、总负债 31,545.87 万元,
其中流动负债 31,545.87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 15,034.18 万元;2022 年
上半年度营业收入 23,687.43 万元、营业利润-400.67 万元、净利润-352.16 万元。

    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M57K76,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29 日,法定代表人:林超,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隆路 37 号 1501 房(仅限办公),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方纬智慧大脑经营范围为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信息电子技术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等。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6,668.85 万元、总负债 1,243.67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664.78 万
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 5,425.18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3,342.55 万元、
营业利润 107.05 万元、净利润 100.17 万元。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5,884.80 万元、总负债 1,213.76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352.11 万元、无流动资金贷
款,净资产 4,671.04 万元,2022 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 247.79 万元、营业利润-
753.06 万元、净利润-754.14 万元。

    二、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关于重庆新科的《最高额不可撤销
担保书》
    1. 合同双方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授信申请人):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6,500 万元人民币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范围: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
       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陆仟伍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
         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融资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
         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
         后另加三年止。

   (二)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关于新科佳都的《最高额不可撤销
担保书》
    1. 合同双方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授信申请人):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6,300 万元人民币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范围: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
         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陆仟叁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
         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融资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
         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
         后另加三年止。

   (三)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关于佳众联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保书》
    1. 合同双方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授信申请人):广州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100 万元人民币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范围: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
         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
         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融资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
         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
         后另加三年止。

   (四)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关于佳都电子的《最高额不可撤销
担保书》
    1. 合同双方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授信申请人):广州佳都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2,600 万元人民币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范围: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
         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
         仟陆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
         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融资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
         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
         后另加三年止。

   (五)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关于华之源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保书》
    1. 合同双方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授信申请人):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400 万元人民币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范围: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
       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肆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
       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融资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
       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
       后另加三年止。

   (六)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关于华佳软件的《最高额不可撤销
担保书》
    1. 合同双方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授信申请人):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1,000 万元人民币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范围: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
       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
       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融资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
       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
       后另加三年止。

   (七)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关于佳都技术的《最高额不可撤销
担保书》
1. 合同双方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授信申请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1,000 万元人民币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范围: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
   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
   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融资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
   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
   后另加三年止。

(八)公司与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签署的关于佳都技术的《保证合同》
1. 合同双方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1,200 万元人民币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
   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
   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九)佳都技术与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签署的《权利质押合同》
1. 合同双方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出质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300 万元人民币
    2. 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
       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质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 保证期间:六个月。

    (十)方纬智慧大脑与中国银行东山支行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
    1. 合同双方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出质人: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900 万元人民币
    2. 质权行使方式:在担保责任发生后,质权人有权就已届清偿期的主债权
       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对质押物行使质权。

    三、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总额为 71.85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26.78%;公司及子公司已签
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 60.85 亿元,其中,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
额为 28.03 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的比例为 49.46%。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及子公司以质押产品
为自己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
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佳都科技签署的关于重庆新科的《最
       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佳都科技签署的关于新科佳都的《最
   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佳都科技签署的关于佳众联的《最高
   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佳都科技签署的关于佳都电子的《最
   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佳都科技签署的关于华之源的《最高
   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佳都科技签署的关于华佳软件的《最
   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佳都科技签署的关于佳都技术的《最
   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佳都科技签署的关于佳都技
   术的《保证合同》;
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佳都技术签署的《权利质押
   合同》;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与方纬智慧大脑签署的《最高额质
   押合同》。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