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重庆百货:关于租赁物业的关联交易公告2013-06-27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编号:临 2013-019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物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本次关联交易涉及商业用房租赁风险。
        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重庆商社中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天物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 23,400.11 万元,其中共同投资金额累计 19,740.89
万元,其他交易金额累计 3,659.22 万元;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与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
别相关的交易金额累计为 3,652.17 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 年 6 月 27 日,本公司第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巴南商都扩增一楼、
负一楼经营面积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天物业租赁位于巴南商都 1 楼○9—
○0轴交○—○轴、○9—○0轴交○—○轴区域(1 楼计租面积约 277 ㎡)、-1 楼区域(-1 楼
计租面积约 5307 ㎡)作为卖场。租赁期限 3 年,租赁单价为第 1 年 1 楼 200 元/㎡、-1 楼
65 元/㎡,第 2 年起每年递增 5%。物业管理费 12.55 元/㎡(待定)。
       本次关联交易对方中天物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商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
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但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对方为中天物业,是商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商社集团控
制。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重庆商社中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18日,是商社集团独资设立的有限
责任公司。具有装修装饰的二级资质,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房
屋出租、销售日用百货、日用化学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法定住所:重庆市
渝中区五一路8号21、22楼。法定代表人:张海波,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400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天物业所有的位于巴南商都 1 楼○9—○0轴交○—○轴、○9—○0轴交○—○轴区域(1
楼计租面积约 277 ㎡)、-1 楼区域(-1 楼计租面积约 5307 ㎡)的商业用房。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见“关联交易概述”。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原则


   本次租赁商业用房的价格是以其所在地近似的房屋市场租赁价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

商后确定,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巴南商都 1 楼设计发生变更,现扶梯位置与规划相比向后位移 3 米,使得巴南商都百
货卖场的尾部离场内电动扶梯的进深过浅,无法进行品类布局,阻碍客流的通行。其次,
-1 楼规划经营超市、儿童、家居品类,由于面积过小,无法满足经营布局的需要。巴南商
都拟向业主方(中天物业)租赁现有 5,584 ㎡的商业用房作为卖场,以满足商场商品品牌、
品类的布局,从而提高商场竞争力。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达成
合作协议,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有
积极影响。
六、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3 年 6 月 27 日,本公司第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巴南商都扩增一
楼、负一楼经营面积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伟力先生、肖诗新先生、高平先
生、张宇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商业用房租赁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定该等事项涉及关联
交易,对该等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
事针对巴南商都租赁中天物业商业用房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
    2、巴南商都租赁中天物业商业用房扩增一楼、负一楼经营面积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
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及长远战略发展需要。
    3、巴南商都租赁中天物业商业用房扩增一楼、负一楼经营面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程序公开透明,遵守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就巴南商都租赁中天物业商业用房扩增一楼、负一楼经营面积涉及的议案
表示同意。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2013 年 6 月 27 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
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关于巴南商都扩增一楼、负一楼经营面积涉及关联交易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巴南商都租赁中天物业商业用房增一楼、负一楼经营面积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守
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
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巴南商都扩增一楼、负一楼经营面积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