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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百货:第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4-03-17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14-006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3日以书面方

式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

料。本次会议于2014年3月13日上午9:00在公司31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全部出席,公司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重

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力先生提议召开

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见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见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3年度,公司经审计实现利润总额92,771.64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14,506.12万元,应支付少数股东损益-99.7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78,365.29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13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拟按公司现总股本406,528,465股,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
税),共计26,424.35万元向全体股东分配。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
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请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市场状况决定其报酬。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见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伟力先生、肖诗新先生、高平先生、
张宇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见公司临:2014-009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见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五十五条,增加以下内容:
    1、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性,当公司具备现
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同,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
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含30%)的事项。
    3、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提出分红方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