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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百货: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0-28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重庆百货

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百

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提交公司第

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和《关于发

起设立重庆重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

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二、对《关于发起设立重庆重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

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属于公司开展商业保理发生的正常经营行

为,有助于公司扩大营业收入和利润。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
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发生。我们对本次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署同意意见:章新蓉、赵骅、杨春林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