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经认真审阅相关议 案材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财政部发布新金融准则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 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独立董事:欧阳明高 方建一 杨 实 林 雷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