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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锦:新华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8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有
关制度的规定,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任委员由具有
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各位委员均亲自出席。具体如下:
    1、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本次会
议主要内容是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 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本次会
议主要内容是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本次
会议主要内容是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另外,审计委员会在 2021 年年报审计期间,还召开了 3 次与公司管理层及年
审会计师的沟通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进行沟通,确定了审计计划,
跟踪了解审计进程,及时沟通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
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有效合作,充分沟通,促进 2021 年报审计工作高效完
成。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1 年报、2022 年一季报、2022 年半年报和
2022 年三季报等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情况。
    2、监督内控工作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要求,促进公司
内控部门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推进内控工作的开展;定期听取内控部有关内控
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保持与公司内控部门的实时沟通等,有效监督公司内
控工作的落实,确保公司出具的内控评价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实际运行情况。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聘任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较
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其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为确保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公司在报告期内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
监督、审查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有力支持,确保了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