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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高新: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18 年度履职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召集人由具有注册会计
师职称的独立董事刘勇先生担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苏州高
新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相关安排》、《苏州高新 2017 年度审计收费报价》、《苏州高新 2017 年
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18 年内部审计计划》、《苏州高新 2017 年内部控制工作进展及缺陷
整改情况汇报》。
    2、2018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苏州高
新 2017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8 年度财务预算》、《苏州高新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关
于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负责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议案》、《苏州高新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苏州高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出具本公司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的议案》、《苏州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苏州高
新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分析》、《苏州高新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18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苏州高
新 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分析》、《苏州高新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17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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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在事前、事中、
事后与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
    审计前期履职情况。2018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关于 2017 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同意公司 2017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计委员会还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主审人员就审计工作安排
进行协商,确定现场审计完成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0 日。
    审计过程中履职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审计进展情况,期间,
审计委员会督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提
交审计报告初稿。2018 年 2 月 1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现场审计工作。
    审计初稿审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8 年 3 月 5 日向审计委员会提交《苏州高新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2018 年 3 月 21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十四次会议,
认真审阅了《苏州高新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全文及其他相关议案,会议形成决议
如下:(1)同意将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2)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符合公司的审计安排,编制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2017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对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
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专业,
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并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18 年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实施,指导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4、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未发现其他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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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中介咨询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
内控审计报告,详细了解了公司在内控建设及缺陷整改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内控制度设计
及优化进行了评估,提出优化建议,结合在年度审计工作中,及时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认为公司不存在重大内控设计缺陷和执行缺陷。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坚持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
行了相关职责。在新的一年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
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更好的履行职责,进一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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