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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州民百:关于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2020-12-30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 兰州民百          公告编号:2020-067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1 月 6 日,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民百”、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
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
州环北”)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 1 亿元人民币参股由浙江金控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出资方共同设立的丽水天机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天机”),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7 日披露的《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57)。

    一、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丽水天机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变更内容如下:

    (一)原普通合伙人浙江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丽水天机的股权结构如下:
              普通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1.25%
              有限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800.00            36.25%
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                           10,000.00            62.50%
                 合计                         16,000.00             100.00%

    (二)原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徐晓坚)变
更为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韦恩军)

    二、变更后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788277223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水韵康桥康盛苑 15 幢 435 室

    成立日期:2006 年 06 月 01 日

    法定代表人:陈修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以上两项经营范围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东:陈修 15%,韦恩军 15%,丁一波 40%,彭美群 30%。

    备案情况:2015 年 01 月 29 日获得了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
记备案号:P1007542)。

    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79,060,221.94 元,
负债 68,193,119.67 元;2019 年营业收入 1,456,310.68 元,净利润 -101,910.83
元。

    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各股东与杭州诚
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第三方不存在任何影响公司利益的安
排,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其他方面的关系。

       三、修改部分合伙协议的约定具体情况

    1、“私募基金产品的经营期限为 7 年(投资期 5 年,退出期 2 年)”修改为“私
募基金产品的经营期限为 5 年(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2 年)”;

    2、“合伙企业募集认缴出资总额为 2 亿元人民币”修改为“合伙企业募集认缴
出资总额为 1.6 亿元人民币”;
    3、“全体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应不低于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 0.5%”
修改为“全体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应不低于 100 万元”;

    4、“普通合伙人每期实缴出资额为合伙企业当期实缴出资额的 1%,合伙企业实
缴出资额的 99%由各有限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实缴”修改为“普通合伙人每
期实缴出资额为合伙企业当期实缴出资额的 1%(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上限为人民币
200 万元),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的 99%由各有限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实缴”;

    5、“在后续募集期内(如有)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或
接受现有有限合伙人增加认缴出资额”修改为“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接纳新的有限
合伙人入伙或接受现有有限合伙人增加认缴出资额”;

    6、新增管理人失能时的应对措施;

    7、新增合伙企业进行组合投资,投资于单一标的资金不超过基金最终认缴出资
总额的 30%;

    8、“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徐晓坚、石峰、沈伟林”修改为“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员为石峰、韦恩平、彭美群”。

    上述修改均为丽水天机对其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定位的考虑而进行的变更,不对
基金运行产生实质影响。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
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投资后续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上述参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可能因未来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产生一定
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