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21-05-29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 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1-030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相关
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539号),该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8 日盘后,你公司提交公告称,拟向帕美朵(成都)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增资 3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将持有其 30%的股权。
标的公司净资产和营业收入规模较小,但估值溢价较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请公司就如下信息予以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公告披露,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医学护肤品、皮肤科医疗器械等。截
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总资产为 282.55 万元,净资产为 248.09 万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98.65 万元、净利润 164.43 万元,净利润率约为 55%。标
的公司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较小,但净利润率较高。请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
公司主要资产、负债的类型及金额;(2)标的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明
确说明其主要盈利方式;(3)结合标的公司的业务模式,说明其净利润率水平较
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来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二、公告披露,公司向标的公司增资 3000 万元后将持有其 30%的股权,以此
计算标的公司 100%权益估值为 1 亿元,增值率约为 39 倍,溢价较高。同时,标的
公司首次交割完成之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三期业绩承诺为,对应的营业收入
分别为 1 亿元、3 亿元、5 亿元;产品毛利润分别为 6500 万元、2.25 亿元、3.75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1020 万元、3360 万元、6040 万元,
承诺业绩大幅高于标的公司当前业绩水平。请公司补充披露:(1)交易价格的计
算过程以及其中所涉及参数的具体确定依据;(2)结合同行业可比交易的作价及
市盈率水平,说明本次交易作价是否合理、公允;(3)分产品说明标的公司预测
期各期的收入、成本、费用、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以及预测依据,各类产品预测市
场价格是否公允;(4)结合标的公司成立至今的业绩情况,说明未来业绩承诺是
否具有可实现性。
    三、公告披露,标的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原股东医肌美成立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成立时间晚于标的公司。请公司补充披露标的公司股权的历史沿革,
说明其成立时间早于原股东的原因。
    四、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如有,请披露主要调查
过程。对于本次投资决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勤勉尽责义
务。请全体董监高发表意见。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即予以披露,于 5 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
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将于2021年6月4日之前,就上述事项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
公告。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