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2-016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西焦化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拟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备注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       公司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 修 订 依 据 :
       政函[1995]134 号文件批准,山 政函[1995]134 号文件批准,山 《 上 市 公 司
 1
       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 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 章程指引》第
       公开募集设立;在山西省工商行 公开募集设立;在山西省市场监 二条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
       140000100049390。               140000100049390。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5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5
 2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 增加简称
       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备注

       币普通股 2500 万股,1996 年 8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普通股 2500 万股,1996 年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 修 订 依 据 :
                                        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 《 上 市 公 司
 3     新增条款,后续编号按序更新
                                        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章程指引》第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十二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
       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 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 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本:                             本:
                                                                        修订依据: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
 4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章程指引》第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
                                                                        二十二条
       股;                             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 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
       的其他方式。                     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
       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                                       修订依据: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公司法》第
                                        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一百四十二
 5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条;《上市公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 司章程指引》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第二十六条
       (三)项、第(五)项、第(六) 议决议。
       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
       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备注

       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 并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其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中属于第(三)项情形的,用于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
       利润中支出。                    (三)项、第(五)项、第(六)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 并
                                       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其
                                       中属于第(三)项情形的,用于
                                       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
                                       利润中支出。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 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修 订 依 据 :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 《证券法》第
       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四 十 四 条 ;
 6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 上 市 公 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 章程指引》第
       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三十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 外。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
       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 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备注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票。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
       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 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
       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
                                       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
                                       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
                                       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
                                       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
                                       职权:
       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
       权: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修 订 依 据 :
           ……
                                       和员工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
 7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 章程指引》第
       划;
                                       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 四十一条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
                                       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 修 订 依 据 :
                                                                    《上市公司
       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指引》第
       通过。                          通过。
                                                                    四十二条;
 8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上海证券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
                                                                    交易所股票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 上 市 规 则 》
       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 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022 年修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备注

       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订         )    第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6.1.10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
       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 担保;
       的任何担保;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 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上
       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保;                           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 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担保;                         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
       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
                                      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上交所或者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担保。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
                                      款第(三)项担保时,应当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
       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办公地 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办公地
       址所在地。                     址所在地。                        修订依据: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 《 上 市 公 司
 9
       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应当按照 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 章程指引》第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 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四十五条
       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 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
       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 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备注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席。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视为出席。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
           ……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修 订 依 据 :
       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 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 《 上 市 公 司
 10
       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 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 章程指引》第
       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 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 四十九条
       股东的同意。                    股东的同意。
           ……                            ……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
       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
       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 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 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上海证券
       券交易所备案。                  交易所备案。
                                                                       修订依据: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
                                                                       《上市公司
 11    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 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
                                                                       章程指引》第
       之十。                          之十。
                                                                       五十条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
       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 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
       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议公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有 交有关证明材料。
       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条     对于监事会或       第五十一条     对于监事会
                                                                       修订依据: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 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
                                                                       《上市公司
 12    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 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
                                                                       章程指引》第
       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 事会将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
                                                                       五十一条
       名册。                          名册。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 修 订 依 据 :
 13
       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上市公司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备注

           ……                            ……                        章程指引》第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 五十六条
       东的股权登记日;                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
       名,电话号码。                  名,电话号码。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
                                       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决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决
       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修订依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
                                                                       《上市公司
 14    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章程指引》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
                                                                       七十六条
       之一以上通过。                  数通过。
           ……                            ……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修订依据: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上市公司
 15    册资本;                        册资本;
                                                                       章程指引》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
                                                                       七十八条
       解散和清算;                    合并、解散和清算;
           ……                            ……
           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九条
           ……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 修 订 依 据 :
       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 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 《 上 市 公 司
 16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章程指引》第
       总数。                          总数。                          七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
       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 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备注

       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 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
       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
                                       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
                                       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
       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                                   修订依据:
       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        (删除,后续条款编号自动 《 上 市 公 司
 17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 更新)                              章程指引》修
       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订说明

       会提供便利。
           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大       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大
       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 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
                                                                      修订依据: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 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
                                                                      《上市公司
 18    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 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章程指引》第
       故解除其职务。                  任。
                                                                      九十六条
           1.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         3.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备注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2. ……                          4. ……
                                            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一百一十一条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修 订 依 据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 上 市 公 司
 19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章程指引》第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一百零七条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捐赠等事项;
        ……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
       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修订依据: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
                                                                         《上市公司
 20    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章程指引》第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一百一十条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
       批准。                           报股东大会批准。
           ……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在公司
           第一百三十二条      在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 修 订 依 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 《 上 市 公 司
 21    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 章程指引》第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一百二十六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 条
                                        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实际控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备注

                                      制人代发薪水。
                                                                         修订依据: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董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董                                       《上市公司
                                      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
 22    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                                        章程指引》第
                                      任总经理。总经理每届任期三
       任总经理。                                                        一百二十七
                                      年,连聘可以连任。
                                                                         条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
                                                                         修订依据: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上市公司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
 23    新增条款,后续编号按序更新                                        章程指引》第
                                      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
                                                                         一百三十五
                                      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
                                                                         条
                                      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应 修 订 依 据 :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应
                                      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 上 市 公 司
 24    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 章程指引》第
       确、完整。
                                      面确认意见。                       一百四十条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在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在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
       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
                                      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
       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                                        修订依据: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
       起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                                        《上市公司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25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                                        章程指引》第
                                      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
       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                                      一百五十一
                                      报告。                             条
       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
       起的一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
                                      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备注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
       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聘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聘 修 订 依 据 :
       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
                                      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 《 上 市 公 司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
 26                                   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 章程指引》第
       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
                                    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 一 百 五 十 九
       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条
       可以续聘。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
       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 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 修订依据:根
       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 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 据 营 业 执 照
 27
       时,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时,以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 记 机 关 予
       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 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 以变更
       章程为准。                     章程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对《公

 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