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04-25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及独立董事意
见说明如下:
一、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2021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为霍州煤电
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办理 10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期限 2 年。
2022 年 8 月 19 日、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和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为霍州煤电
向兴业银行临汾分行申请 5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1
年。
综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15 亿元,均为向霍州煤电提供的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真核
查了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属于正常的日常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均按
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
保行为,能够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西焦化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
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岳丽华 李玉敏 张 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