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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银电力: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招标产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2-03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 2020-041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招标产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近期,公司所属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
(以下简称耒阳分公司)1、2#机组三个标段(除尘超低排
改造 EPC 总承包、脱硫超低排改造 EPC 总承包、脱硝超低排
改造 EPC 总承包)招标工作完成,确定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环境)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
中标金额为 4134 万元。
    由于大唐环境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 53.53%股
权)控股的企业,持股比例为 78.96%,大唐环境属于本公司
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工商信息
    名称: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20 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20 号
    法定代表人:金耀华
    注册资本:296754.2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17830079A
    主营业务:环保项目开发、环保设施投资及运营管理;
烟气脱硝催化剂的研发、设计、制作、检验、销售、技术服
务;自控系统研发、制造、销售;环保技术开发、检测;环
保设备生产、销售;环保工程设计、施工不总承包;污水、
海水处理;电力工程系统设计总承包;节能技术及新能源科
技开収利用;物料输送系统、防腐工程系统的设计、承包;
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的销
售;承包境外工程;进出口业务;与以上业务有关的咨询服
务。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大唐集团 78.96%。
       (二)关联方简介
    大唐环境成立于2011年7月,主要业务为发电厂环境保
护相关的设计、施工及服务。其2019经审计的有关财务数据
如下:

    资产总额:211.71 亿元
    净资产:72.34 亿元
                营业收入:64.15 亿元
                净利润:2.45 亿元
                (三)关联关系图
       股东方                 被投资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股权比例      备注
                                                                                          含全资子公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彭勇         53.53%     司耒阳电力
                                                                                          19.35%股权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金耀华       78.96%


                (四)关联关系
                大唐环境为公司控股股东大唐集团直接控股的公司,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构成公
      司关联方。耒阳分公司为本公司的分公司,耒阳分公司将 1、
      2#机组除尘、脱硝、脱硫超低排改造项目交由其实施,构成
      本公司与大唐环境之间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的标的为耒阳分公司 1、2#机组除尘、脱
      硝、脱硫超低排改造项目,项目中标金额为 4134 万元。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公允。
                五、协议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1、2#机组除尘、脱硝、脱硫超低排 EPC 改
      造
                合同金额:4134 万元。
                支付条款:
                每次付款之前承包人应提交相应金额对应工程内容及
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按当期国家增值税标准执行,付款
周期为 1 至 1.5 个月。
    (一)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按照设计、设备、
施工(含其他费用)三项内容的实际完成情况分别支付预付
款、进度款、结算款和质量保证金。
    (二)预付款
    合同签订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履约保函后支付预付款。
    (三)工程进度付款
    1.勘察设计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承包人交付全部施工图纸后,发包人支付 60%的勘察设
计费、交付竣工图后支付 20%的勘察设计费,其余部分在质
量保证期满无问题后支付。其他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
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完成工程结算后支付至 90%,其余部
分在质量保证期满无问题后支付。
    2.设备款的支付:
    (1)到货款:
    承包人按合同的交货进度及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
部设备运到交货地点经过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程
师)的现场开箱检验,并将下列单据提供给发包人,经发包
人验明无误后支付合同设备价格的 50%作为到货款。
    (2)结算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完成工程结
算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0%,其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满无质
量问题后支付。
    3. 建筑安装费(其他费用价款)的支付:
    (1)承包人按节点/月提交工程价款申请单,经发包人
确认后,按发包人确认金额的 100%开具增值税发票,经发包
人审核无误后支付审核价款的 70%给承包人。
    (2)工程进度款付至建筑安装合同价款的 85%时,暂停
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且完成工
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7%,其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满
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四)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设计费最终结算价款的 10%;
    (2)设备费最终结算价款的 10%;
    (3)建安费最终结算价款的 3%;
    在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政策要求,耒阳分公司启动了 1、2#
机组超低排改造项目,以降低机组发电的污染物排放量,满
足国家环保要求。大唐环境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发电厂环境保
护技术的研发,通过合作开发和自主创新,在火电厂超低排
放改造领域研发了多项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其完全具备实
施本次耒阳分公司 1、2#机组除尘、脱硫、脱硝改造 EPC 总
承包项目实施的技术能力和人才储备。本次技改项目的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该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工
程完工后将形成固定资产,对公司 2020 年损益无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按照相关制度公开招标产生,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
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
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 7 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