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电力:华银电力董事会2021年第5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1-07-10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第 5 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
人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 5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免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程序
合法有效。经审阅董事会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
发现其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董事任职要
求,因此,我们认为候选人王俊启、初曰亭具备公司董事候
选人资格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 5 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徐莉萍: 刘冬来:
彭建刚: 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