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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银电力: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22-01-08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 2022-002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二审上诉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
古大唐华银锡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上诉人(一审被告)。
         涉案的金额:103,329,017.85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依法提
起上诉,二审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尚不确定,以最终年报审计结果为准。


    近期,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所属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唐华银锡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锡东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人民
法院(以下称为“东乌珠穆沁旗法院”)作出的(2021)内
2525 刑初 48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东乌珠穆沁旗法院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详见公司临
2022-001 号公告。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向锡林郭勒盟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上诉的基本情况
    (一)上诉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二)审理机关: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三)上诉人基本信息
    上诉人(一审被告):内蒙古大唐华银锡东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锡盟东乌珠穆沁旗额吉淖尔
苏木。
    二、本次上诉情况
    2022 年 1 月 6 日,锡东公司不服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
(2021)内 2525 刑初 48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向锡林郭勒
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东乌珠
穆沁旗人民法院(2021)内 2525 刑初 48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
决,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并驳回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的
诉讼请求。
    三、本次上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依法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
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以最终年报审计结果为
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案件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