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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控: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9-015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3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

董事进行了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梁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收购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17号《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

告》。




                                    1
    表决结果为 7 票赞成,O 票反对,O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9-018 号《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

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 7 票赞成,O 票反对,O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9-019 号《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 7 票赞成,O 票反对,O 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9-020 号《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 7 票赞成,O 票反对,O 票弃权。



    (五)本次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2
     1、《关于公司拟收购资产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相关股权收购行为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权收

购表决程序合法。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并以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评估所采用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假设前提

合理,评估结果公允。公司此次收购沈阳高登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利于

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增加公司营业收入,符合公司战略转型中根据实际情况切入

有利于公司发展的项目计划,能够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符合公司

发展利益。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是公司参照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薪酬情况,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制定。该议案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不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标准,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系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




                                   3
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等要求,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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