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控: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10-08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9-131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9月26日以书面、电话及相关通讯方式向全
体董事进行了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9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
日,仍未收到董事林大光先生的表决意见。
(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
司提议召开本次董事会审议免除林大光公司董事长职务。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免除林大光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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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收到大连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因公司未执行相关借
款合同案件判决义务,大连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规限制本公司及公司法人、
董事长林大光先生不得实施高消费,董事会决定免除林大光先生董事长职务,自
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前由董事窦圣军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法定代表
人职责及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补选董事长、聘任董事会秘
书以及相关后续工作。
表决结果:本次会议以6票赞成通过本次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仍未
收到董事林大光先生发表意见。
(二)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免除林大光董事长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
决定免除林大光先生董事长职务,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事项。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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