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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银星:东方银星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2022-018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1,612,323,345.83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50,022,363.49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476,612,183.06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68,665,105.42 元。公司编制的 2021 年财
务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持续督促
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具体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0,022,363.4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245,946.97 元,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6,268,310.46 元。
    鉴于公司 2021 年亏损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的经营现状,结合《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因
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一季度报告》
    具体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编制
完成。
    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
实披露和严格管理等原则,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未发现公司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事项,未发现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
职业道德规范,及时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因此,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具体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全
资孙公司星庚(宁波)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综合授信
提供人民币 10,000 万元、人民币 5,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有效期限自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上述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
项。
    具体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