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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国贸转债”赎回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21-10-19  

                        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公告编号:2021-73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国贸转债”赎回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4 日
     赎回价格:101.666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1 年 11 月 5 日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国贸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
或者以 6.72 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
的“国贸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 101.666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
赎回。赎回完成后,“国贸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自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赎回登记日)仅剩 13 个交
易日,特提醒“国贸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未转股情况:截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累计 2,532,972,000 元“国贸转
债”已转换成公司股份,转股比例 90.46%,尚未转股的“国贸转债”267,028,000
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9.54%。
     如投资者持有的“国贸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
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和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国贸转债”赎回价格与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
或卖出,将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国贸转债”投资风险。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期间,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国贸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72 元/股)的 130%,根据《厦门国贸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已满足“国贸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国贸转债”的议案》,决定
行使 “国贸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国贸转债”全
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
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
“国贸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提前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期间,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国贸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7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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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的 130%(即 8.74 元/股),已满足“国贸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1 年 11 月 4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国贸转债”的全部持
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本次赎回价格为可转债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101.666 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赎回价格计算过程:
    当期计息年度(2021 年 1 月 5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票面利率 i 为 2%;
    计息天数 t:自起息日 2021 年 1 月 5 日至赎回日 2021 年 11 月 5 日(算头不
算尾),共 304 天;
    每张“国贸转债”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2%×304/365=1.666
元;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666=101.666 元/张
    (四)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对于持有公司可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缴纳债券
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
101.666 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 101.333 元人民币(税后)。
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所
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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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 QFII、
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
101.666 元人民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其他投资者,由其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
扣缴所得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 101.666 元人民币(含税)。
    (五)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国贸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 3 次,通
知“国贸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 年 11 月 5 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国贸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六)赎回款发放
    赎回款发放日:2021 年 11 月 5 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
相应的“国贸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
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
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七)交易和转股
    2021 年 11 月 4 日(含当日)收市前,“国贸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在可转
债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 6.72 元/股的转股价格转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 年 11 月 5 日)起,“国贸转债”将停止交易
和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国贸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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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风险提示
    赎回登记日收市(当日 15:00)前,“国贸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
继续交易,或者以 6.72 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当
日 15:00)后,未实施转股的“国贸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
债券面值 100 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即 101.666 元/张)全部强制赎回。
本次赎回完成后,“国贸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国贸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有导致
投资损失的风险。
    如投资者持有的“国贸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
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
相关规定,注意“国贸转债”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92-5897363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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