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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园城黄金: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26  

						                                                        证券简称:园城黄金
                                                        证券代码:600766
                                                        编   号:2019-006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购本公司股份:
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激励;
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份;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除本章程第二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
                                 (六) 项情形外,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进行:
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的,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因本章程
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     第二十三 条第(三)项、第(五)项、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的,需经三分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会会议决议。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     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     属于第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     (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情
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得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
                                 十,并应当在三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资计 划;                       划;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
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决议通过:                      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一)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本;
                                (二)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算; (三) 本章程的修改;
和清算;
                                (四)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三)本章程的修改;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五) 股权激励计划;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五)股权激励计划;            (一)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审
                                议批准收 购本公司股份方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
事项。                          他事项。
第一百零七条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大会报告工作;                 会 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资方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决 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和弥补亏损方案;               亏 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的方案;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事宜;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司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易等事项;
设置;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   事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者解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级管理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所;                            检 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修改情况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
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