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宁波富邦:宁波富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7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有
关本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傅培文(已离任)、王红珠(已离

任)及非独立董事屠敏(已离任)3 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

的独立董事包傅培文女士担任。

    因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九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非独立董事宋令波和独立董事

杨光、华秀萍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杨光担任主任委

员。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

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相关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为: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审安排、审计重点等进行了

初步沟通。

    (二)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年度会议,会议主要内

容为: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的自

我评价报告》、《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等议案。

    (三)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为: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四)2020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年中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阅
公司上半年内审工作的相关文件,就公司的内控管理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为: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六)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为: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七)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年终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审阅公司下半年内审工作的相关文件,就公司的内控管理工作、年审事项及公司
2020 年内审计划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我们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
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审计工作按计划开展。在审计报告出具后,对年度
财务会计报表等事项进行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我们对公司年审机
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客观评估,我们
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谨敬业、恪尽职守,严
格遵循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2、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
充分审核,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审计
委员会 2019 年度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为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
度、年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
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
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财务报告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
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及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符合规定。
    5、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审部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
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审计人员进行充分有效的沟
通,我们积极听取各方意见,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合理协调安排相
关审计事宜,较好提高了审计效率,降低了审计成本,履行了协助公司顺利完成
审计工作的各项职责。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规定,在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审
阅财务报表、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等方面,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有效推动了公司治
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
责,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