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目 录 释 义 ............................................................................ 2 一、本次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 ....................................................... 5 二、本次交易的方案 .............................................................. 11 三、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 12 四、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 13 五、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情况 .................................................... 14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安排及员工安置 ........................................ 15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 16 八、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 16 九、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 ........................................................ 17 十、 本次交易涉及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资格 ..................................... 18 十一、 有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18 十二、 结论意见 ................................................................. 19 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祥龙电业、公司 指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资产出售、本次重大 指 对祥龙电业的土地进行收储 资产重组 土储中心 指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东湖管委会 指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葛化集团 指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重整问题规定》 指 定》(证监会公告[2008]14号)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本所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湖北众联 指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众环海华 指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3年9月27日出具的 鄂众联评报字[2013]第100号《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 《评估报告》 指 限公司拟土地征收涉及的资产及损失补偿评估报 告》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的 法律意见 D201309261032270016WH-01号 致: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祥龙电业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祥龙电业的委 托,担任祥龙电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重组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以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承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祥龙电业的行为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 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祥龙电业申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 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所律师同意祥龙电业部分或全部在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 用或按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的内容,但祥龙电业作上述引用 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时,不得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律师有权对祥龙电业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认。 5.本所律师在工作过程中,已得到祥龙电业的保证:即公司业已向本所律 师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制作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 口头证言,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且无隐瞒、虚假和重 大遗漏之处。 6.对于本《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律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祥龙电业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作为制作 本《法律意见》的依据。 7.本所仅就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 资产评估等发表意见。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中对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 告等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不表明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等专 业事项,本所未被授权、亦无权发表任何评论。 8.本《法律意见》仅供祥龙电业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在对祥龙电业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的基础上,现就祥龙电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和行为发表如下法律意 见: 一、本次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 本次交易出售资产方为祥龙电业,收购资产方为土储中心。 (一)祥龙电业的主体资格 1.祥龙电业的现状 (1)基本情况 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祥龙电业成立于 1993 年 7 月 19 日,现持有武汉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420100000257146 号 的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资 本 及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37,497.72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守峰,公司类型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湖 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 31 号,经营范围为发电、供电、供热;发电设 备及配件、仪器仪表销售、安装、维修;本公司电厂废次资源的综合利用;供发 电技术、化工原料和精细化工产品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咨询、人才培训、技术 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材料、机械电器产品、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汽车 配件销售;化工产品的生产;蓄电池用 PVC 烧结隔板制造;承接高、低压电气设 备及线路安装、调试、检修;金属结构加工;化工机械工程安装;防腐油漆及涂 料的喷刷;硬质 PVC 设备制作、安装;槽车出租(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 后或凭许可证件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内方可经营)。祥龙电业已通过 2012 年度工商年检。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祥龙电业的前十大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74,986,377 20 2 武汉华原能源物资开发公司 23,913,080 6.38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19,081,266 5.09 4 代玉萍 8,900,000 2.37 5 董涛 3,310,900 0.88 6 万远明 2,560,000 0.68 德邦证券-上海银行-德邦-蝶彩 1 号 7 2,500,000 0.67 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 史权宏 1,700,200 0.45 9 徐进 1,592,100 0.42 10 陈艳芳 1,503,705 0.40 合计 140,047,628 37.34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祥龙电业控股股东为葛化集团,实际控制人 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为东湖管委会。 ① 控股股东 葛化集团持有祥龙电业 74,986,377 股股份,占祥龙电业总股本的 20%,为 祥龙电业的控股股东。葛化集团现持有注册号为 420100000264234 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54,392,000 元,公司类型为国有独资,东湖管委会持 有 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中)。法定代表人为江涤清,住所为武汉市 洪山区葛化街,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制造;组织企业所需设备、化工原辅材的配 套生产、供应及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及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批发兼零售; 汽车货运;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 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 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 汽车维修 (仅供持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使用)。经营期限长期。葛化集团已通过 2012 年度工商年检,目前合法存续。 ②实际控制人 根据祥龙电业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12 年 9 月 13 日,中共武汉 市委办公厅下发武办文[2012]65 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国资委 关于划转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方案>的通知》,将葛化集团整体划转到东湖 管委会,并授权东湖管委会对其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葛化集团正在办理股权变更工商备案手续,工商备案完成后东湖管委会将持 有葛化集团 100%股权,东湖管委会通过葛化集团间接持有祥龙电业 74,986,377 股股份,占祥龙电业总股本的 20%。因此,东湖管委会为祥龙电业的实际控制人。 2.祥龙电业主要历史沿革 (1)设立 祥龙电业系经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体政[1993]56 号文件批准,由 武汉葛化工业集团公司、武汉市汉口建银房地产开发公司、武汉电力开发公司、 武汉建设投资公司为共同发起人,通过向社会法人、公司内部职工定向募集的方 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1993 年 7 月 19 日取得了武汉市工商局核发的 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3005376 号营业执照,设立时总股本为 7,000 万股(含公司职工股 715 万股)。 (2)上市 经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武证办[1996]67 号文批准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 [1996]244、245 号文核准,同意祥龙电业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85 万股,原内部职工股占用额度上市 715 万股,每股面值均为 1.00 元。祥 龙电业股票于 1996 年 11 月 1 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 600769。祥龙电 业上市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股份 发起人股份 62,850,000 74.96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62,850,000 74.96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3,850,000 16.51 内部职工股 7,150,000 8.53 已上市流通股合计 21,000,000 25.04 三、股份总数 83,850,000 100 (3)1997 年配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祥龙电业 199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武证办(1997) 57 号文批准同意,祥龙电业以 199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385 万股为基数, 以每 10 股配送 4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送股,共配送股本 3,354 万股;同时, 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6 股的比例实施转增股本,共转增股本 5,031 万股。本次配送股及转增方案实施后,祥龙电业股本由 8,385 万股变更为 16,770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股份 发起人股份 125,700,000 74.96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25,700,000 74.96 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42,000,000 25.04 已上市流通股合计 42,000,000 25.04 三、股份总数 167,700,000 100 (4)1998 年配售股 经祥龙电业 199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武证办 [1998]30 号文及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52 号文批准同意,祥龙电业以 199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770 万股为基数,以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 配售股票,本次实际配售股份 5,031 万股,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 3,771 万股, 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 1,260 万股。本次配售方案实施后,祥龙电业股本由 16,770 万股增至 21,801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股份 发起人股份 163,410,000 74.96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63,410,000 74.96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54,600,000 25.04 已上市流通股合计 54,600,000 25.04 三、股份总数 218,010,000 100 (5)2003 年配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祥龙电业 199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股函[2003]34 号文 批准同意,祥龙电业以 199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1,801 万股为基数,以每 10 股配送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送股,共配送股本 6,540.3 万股;用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比例实施转增股本,共转增股本 6,540.3 万 股。公司于 2003 年 8 月 26 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本 次配送股及转增方案实施后,祥龙电业股本由 21,801 万股变更为 34,881.6 万股, 股本结构如下: 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股份 发起人股份 261,456,000 74.96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61,456,000 74.96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87,360,000 25.04 已上市流通股合计 87,360,000 25.04 三、股份总数 348,816,000 100 (6)2007 年股权分置改革 经财政部(财金函[2006]120 号文)及湖北省国资委(鄂国资产权[2006]196 号文)批准,经公司 2006 年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上交所上证上字[2006]651 号文核准,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①以公司股权分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0.75 股,同时全体非流通股东将应得转增股本全部送给流通股东, 作为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转增后,相当于流通股东每 10 股获得了 2.1 股的对价。②在资本公积金转增的基础上,祥龙电业非流通股 东向流通股东送股,流通股东每 10 股获送 2.4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 对价股份安排支付前流通股份持有的股份为基数,最终本方案相当于直接送股方 案中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送 4.5 股的对价安排。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后, 流通股增加了 48,700,080 股,即每 10 股增加了 5.6 股。 股权分置改革及资本公积转增结束后,祥龙电业总股本为 37,497.72 万股, 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92,925,369 24.78 非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188,139,831 30.18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81,065,200 74.9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93,912,000 25.0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93,912,000 25.04 三、股份总数 374,977,200 100.00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祥龙电业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祥龙电业为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股份公司;根 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祥龙电业没有需要终止 的情形出现,具有进行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二)土储中心的主体资格 土储中心系由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举办,现持有市证第 142010000951 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住所为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 号,法定代表 人为吴迎春,主要业务范围是负责市政府批准范围内的土地储备整理等工作。 本所律师认为,土储中心有效存续,且有权对其辖区内的土地进行收购和储 备,具备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交易的方案 本次交易系由土储中心收回祥龙电业拥有的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上 的建筑物、附着物等资产,并向祥龙电业支付补偿款。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 回补偿协议》及祥龙电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重大资产出 售相关议案,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和交易方式 交易对方:土储中心 交易标的:本次收储的标的资产为祥龙电业拥有的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 面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等资产 交易方式:协议方式转让,现金支付对价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评估报告》,本次收回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 107,262.53 万元, 1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本次收回涉及的职工安置费金额为 19,997.96 万元。公司与土储中心,经充分协 商,以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本次交易的总价款(含职工安置费)为 127,260.49 万元。 3.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交易双方应根据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之约定办理相关资 产的权属转移手续,土储中心应向公司提供相关土地收储批件及相关文件,公司 负责办理相关资产的权证注销手续。 如土储中心延期支付收回补偿款项,每逾期一日,按尚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 三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公司未按期注销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未按期 腾退交付土地的,每逾期一日,按甲方已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土储支付违约金。 4.决议的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的方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 《重组问题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 合法、有效,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一)本次交易已经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1.2013 年 9 月 5 日,东湖管委会出具《关于收回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同意收回祥龙电业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2.2013 年 9 月 5 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关于 收回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将收回祥龙电业八宗 国有土地使用权。 3.2013 年 9 月 11 日,土储中心向祥龙电业出具《工作联系函》,欲就八宗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事宜与公司协商。 1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4.2013 年 9 月 17 日,东湖管委会出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 于同意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批复》(武新管财 [2013]9 号),同意祥龙电业以湖北众联评估总价 127,260.49 万元(含职工安 置费 19,997.96 万元)与土储中心签订协议。 5.2013 年 9 月 27 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评估报告》在武汉东湖新技 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6.2013 年 9 月 27 日,祥龙电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武 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或核准 1.祥龙电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现阶段已取得了必要的授权与批准,并已 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申请尚需取得祥龙电业股东大会的 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四、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2013 年 9 月 27 日,公司与土储中心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收回补偿协议》,该协议约定,土储中心收回祥龙电业拥有的 8 宗国有土地使用 权(面积合计 729,783.13 平方米,约 1094.67 亩)、房屋建筑物(面积 222,402.36 平方米)以及构筑物、设备、存货、附属设施等资产。 双方约定,根据湖北众联出具的《评估报告》,同意上述资产的收回补偿总 价为 127,260.49 万元。其中,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款为 76,068.34 万元,房 屋建(构)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补偿款为 28,188.68 万元,存货的补偿款为 3,005.51 万元以及涉及的职工安置费 19,997.96 万元。 双方还约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时生 效: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取得 1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资产为祥龙电业拥有的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存货等。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一)土地 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土地位置 使用权类型 用途 面积(㎡) 号 1 国武有(2010)第 418 号 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 出让 工业 146,117.85 2 国武有(2010)第 459 号 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 出让 工业 13,181.89 洪山区葛化街武黄公路 3 国武有(2010)第 460 号 出让 工业 143,995.59 旁 4 国武有(2010)第 504 号 洪山区葛化厂内 出让 工业 178,312.17 5 国武有(2010)第 505 号 洪山区葛化厂内 出让 工业 51,703.98 6 国武有(2010)第 506 号 洪山区葛化厂内 出让 工业 47,116.4 7 国武有(2010)第 507 号 洪山区葛化厂内 出让 工业 98,754.01 8 国武有(2010)第 508 号 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 出让 工业 50,601.24 合计 729,783.13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祥龙电业合法拥有上述土地使用权,已取得完备的 权属证书,该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祥龙电业对上述土地使 用权行使权利不存在其他限制。 (二)房屋建筑物 地上房屋建筑物包括生产厂房、办公用房、其他配套用房,总面积为 222,402.36 平方米,其中 231 处房屋已办理所有权证书(详见“附件”),面积 共计 134,082.44 平方米;其余建筑物面积共计 88,319.92 平方米。 经核查,房屋建筑物均为祥龙电业自建,权属清晰,该等房屋建筑物不存在 1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祥龙电业对上述房屋建筑物行使权利不存在其他限制。 (三)其他资产 根据祥龙电业提供的资料及《评估报告》,本次交易的其他资产主要为机器 设备、存货等,共计 246,543,962.17 元。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祥龙电业合法拥有 上述资产的所有权,上述资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祥龙电业对上述资产 行使权利不存在其他限制,土储中心收购上述资产不存在法律障碍。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安排及员工安置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 祥龙电业将用土储中心支付的部分补偿款清偿 债务。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员工安置 1.员工安置方案 为妥善安置职工,祥龙电业已制定如下职工安置方案:①对依法不得解除劳 动关系的职工,由公司或葛化集团负责管理;②祥龙电业与除前述第①项以外的 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安置费);③前述第①项 中享有选择权的职工如不愿选择第①种安置方案,可以提出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 合同。 2.职工代表大会 2013 年 8 月 29 日,祥龙电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职工安 置方案。 2013 年 8 月 29 日,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 1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和国工会法》、《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规定,本 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职工安置方案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祥龙电业 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根据祥龙电业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祥龙电业与土储中心不存在关 联关系,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会形成同业竞争。 八、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一) 2013 年 8 月 13 日,祥龙电业发布了《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公司 股票自 2013 年 8 月 12 日起停牌。 (二) 2013 年 8 月 19 日、8 月 26 日,祥龙电业控股股东葛化集团因筹划 重大事项发布《继续停牌公告》。 (三)2013 年 9 月 2 日,祥龙电业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布《重大资 产重组及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3 年 9 月 2 日起停牌不超过 30 日,停牌期 间,公司每周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进展的公告。 (四)2013 年 9 月 13 日,祥龙电业发布了《关于收到土地收储的公告》。 (五)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9 月 9 日、9 月 16 日、9 月 23 日发布了《重大 事项进展公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祥龙电业就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及报告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合同、协议、 安排或其他事项,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九、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所律师逐项核查了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并发表 如下意见: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符合《重组办法》第十条第(一)项之规 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售的资产为祥龙电业的土地、房屋等资产,不涉 及上市公司的股权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办 法》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 (三)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资产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 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已按照《重组办法》第十九条等规定 履行了相关资产的定价程序,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符合《重组办法》第十条第(三)项之规定。 (四)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 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符合《重组办法》第十条第(四)项之 规定。 (五)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缓 解现金流和偿债压力;本次资产出售后,祥龙电业将依托保留的资产,利用本次 交易所得的资金,在东湖管委会的支持下,实现公司业务向码头仓储、装卸、供 排水等公用事业转型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 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办法》第十条第 (五)项之规定。 (六)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会对上市公 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重组办法》第十条第(六)项之规定。 (七)本次交易前,祥龙电业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法人治 1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理结构,制定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各项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能够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运作。本次交易未涉及祥龙电业现有的法人 治理结构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符合《重组办法》 第十条第(七)项之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组办法》规定的实质性条 件。 十、 本次交易涉及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资格 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如下: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祥龙电业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 (二)本所为祥龙电业聘请的法律顾问; (三)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祥龙电业聘请的审计机构; (四)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经核查,上述中介机构均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法定资格。 十一、 有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方在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之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重组停牌 之日止,即 2013 年 2 月 12 日至 2013 年 8 月 12 日(以下简称“核查期间”)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自查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及核查期间在任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核查情况 经核查和各方确认,上市公司及其核查期间在任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曾买卖公司股票。 (二)交易对方及其他知情人员核查情况 1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经核查和各方确认,本次交易对方土储中心及其核查期间在任及现任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曾买卖公司股票。 (三)本次交易聘请的专业机构核查情况 经核查和各方确认,本次交易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 等专业机构和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曾买卖过公司股票。 十二、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祥龙电业、土储中心具有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祥龙电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重组问题 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 售现阶段已取得了必要的授权与批准,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本次重大资 产出售尚需取得祥龙电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法律意见》正本一式伍份,经本所盖章、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1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的法律意见》之签署页)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王 丽 承办律师: 夏少林 承办律师: 刘苑玲 承办律师: 张 俊 年 月 日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附件: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祥龙电业拥有 231 处有证房产,具体情况如 下: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用途 (㎡) 权利 武房权证洪字第 1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67 栋 1 层 41.53 其它 — 2010008746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68 栋 1-2 层 390.00 工业 — 2010008747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3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71 栋 1 层 58.90 其它 — 2010008748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4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73 栋 1 层 69.35 工业 — 2010008750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5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72 栋 1 层 537.32 工业 — 201000874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6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31 栋 1 层 67.68 工业 — 2010008722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7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76 栋 1-2 层 535.02 其它 — 2010003282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8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91 栋 1-6 层 2796.33 办公 — 2010008767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9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78 栋 1-1 层 100.05 其它 — 201000328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0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89 栋 1-3 层 1004.85 其它 — 2010008765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1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90 栋 1-4 层 63.96 其它 — 2010008766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2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56 栋 1 层 11.34 其它 — 2010008803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57 栋 1-4 13 1080.85 办公 — 20100088004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72 栋 1-2 14 771.44 办公 — 2010008814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15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73 栋 1 层 41.01 其它 — 2010008815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6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70 栋 1 层 2700.22 其它 — 2010008813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7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46 栋 1-2 层 887.76 其它 — 2010003323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8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43 栋 1 层 169.36 其它 — 2010003320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9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44 栋 1-4 层 750.48 其它 — 2010003321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0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45 栋 1-2 层 285.00 其它 — 2010003322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1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27 栋 1-3 层 1564.71 其它 — 2010003307 号 2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用途 (㎡) 权利 武房权证洪字第 22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34 栋 1 层 687.66 其它 — 2010003312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3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47 栋 1 层 429.20 其它 — 201000332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4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33 栋 1-3 层 443.15 办公 — 2010003311 号 工业 武房权证洪字第 25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25 栋 1 层 404.06 交通 — 2010003305 号 仓储 武房权证洪字第 26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28 栋 1 层 158.53 其它 — 2010003308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7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26 栋 1 层 524.82 其它 — 2010003306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8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29 栋 1 层 62.16 其它 — 201000330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9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30 栋 1 层 84.36 住宅 — 2010003310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30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23 栋 1 层 661.59 其它 — 201000330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31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281-2 层 283.77 其它 — 2010003186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32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221-1 层 553.75 其它 — 2010003181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33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231-1 层 396.00 其它 — 2010003182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34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241-1 层 553.75 其它 — 2010003183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35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301-1 层 531.60 其它 — 2010003188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36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261-1 层 457.65 其它 — 2010003185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37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291-1 层 97.58 其它 — 2010003187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38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341-1 层 687.02 其它 — 2010003191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39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311-1 层 37.00 其它 — 201000318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40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331-1 层 50.02 其它 — 2010003190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41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251-1 层 38.69 其它 — 201000318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42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361-1 层 63.07 其它 — 2010003192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42 栋 1-2 43 160.24 其它 — 2010003394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44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41 栋 1 层 1111.42 其它 — 2010003393 号 2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用途 (㎡) 权利 武房权证洪字第 45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38 栋 1 层 60.77 其它 — 2010003391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46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8 栋 1 层 308.14 其它 — 2010003292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47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2 栋 1 层 699.30 其它 — 2010003288 号 工业 武房权证洪字第 48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 栋 1 层 32.50 交通 — 2010003287 号 仓储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46 栋 1-2 49 763.18 办公 — 2010008796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47 栋 1-3 50 1177.49 工业 — 2010008797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54 栋 1-2 51 913.77 住宅 — 2010008801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52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7 栋 1-2 层 233.94 其它 — 2010003291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53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6 栋 1 层 265.88 其它 — 2010008707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54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8 栋 1 层 195.2 其它 — 2010008708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55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2 栋 1-2 层 2501.42 工业 — 201000870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56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5 栋 1-2 层 961.33 办公 — 2010008706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57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63 栋 1 层 44.84 其它 — 201000880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58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64 栋 1 层 23.68 其它 — 2010008810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59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65 栋 1 层 661.85 其它 — 2010008811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60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 栋 1 层 38.11 其它 — 2010008703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61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0 栋 1 层 124.10 其它 — 201000870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39 栋 1-2 62 909.02 办公 — 2010008793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63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41 栋 1 层 47.20 其它 — 201000879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64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34 栋 1 层 58.25 工业 — 201000878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65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30 栋 1 层 514.08 工业 — 2010008785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66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29 栋 1 层 251.33 工业 — 201000878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67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33 栋 1 层 591.45 工业 — 2010008788 号 2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用途 (㎡) 权利 武房权证洪字第 68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15 栋 1 层 52.92 其它 — 2010008778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69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16 栋 1 层 104.86 办公 — 201000877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70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18 栋 1 层 248.50 工业 — 2010008781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71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19 栋 1 层 87.61 办公 — 2010008782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72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38 栋 1 层 44.59 其它 — 2010008792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59 栋 1-4 73 1528.58 办公 — 2010008805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31 栋 1-2 74 504.78 办公 — 2010008786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32 栋 1-2 75 430.59 办公 — 2010008787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76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37 栋 1 层 370.63 工业 — 2010008791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77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35 栋 1 层 374.92 工业 — 2010008790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78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17 栋 1 层 155.90 工业 — 2010008780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79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41 栋 1-1 层 1141.73 其它 — 2010003261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80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09 栋 1 层 648.45 其它 — 2010003366 号 工业 武房权证洪字第 81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12 栋 1 层 812.92 交通 — 2010003368 号 仓储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22 栋 1-3 82 819.38 其它 — 2010003378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83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67 栋 1-2 层 453.99 其它 — 2010003275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84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38 栋 1-2 层 210.12 其它 — 2010003258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85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19 栋 1-1 层 15.82 其它 — 2010003246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86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20 栋 1-1 层 60.20 其它 — 2010003247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87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9 栋-1 层 218.88 其它 — 201000323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88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52 栋 1-2 层 90.64 其它 — 2010003271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89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36 栋 1 层 26.08 其它 — 201000331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90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54 栋 1-1 层 1281.72 其它 — 2010003286 号 2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用途 (㎡) 权利 武房权证洪字第 91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35 栋 1-4 层 1027.32 其它 — 2010003255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92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16 栋 1-1 层 94.76 其它 — 2010003243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93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69 栋 1-2 层 637.80 其它 — 2010003277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94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42 栋 1 层 82.23 其它 — 201000331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95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10 栋 1 层 43.24 其它 — 2010003367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53 栋 1-3 96 967.54 其它 — 2010008800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97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50 栋 1 层 190.53 其它 — 201000879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98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72 栋 1-2 层 505.17 其它 — 2010003278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99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46 栋 1-2 层 715.00 其它 — 2010003266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00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47 栋 1-1 层 40.32 其它 — 2010003267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01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48 栋 1-1 层 158.45 其它 — 2010003268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02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79 栋 1-2 层 695.88 其它 — 2010003285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03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11 栋 1-1 层 723.87 其它 — 2010003240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04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22 栋 1-4 层 4545.07 其它 — 201000324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05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51 栋 1-1 层 1028.96 其它 — 2010003270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06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50 栋 1-1 层 1249.86 其它 — 201000326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07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421-4 层 818.70 其它 — 2010003195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08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411-4 层 1563.16 其它 — 201000319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09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11-1 层 104.61 其它 — 201000316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10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21-3 层 677.76 其它 — 2010003165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11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381-4 层 1479.74 其它 — 2010003193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12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141-8 层 6584.33 其它 — 2010003177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13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31-1 层 16.24 其它 — 2010003166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14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41-1 层 69.09 其它 — 2010003167 号 2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用途 (㎡) 权利 武房权证洪字第 115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51-1 层 127.93 其它 — 2010003168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16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61-1 层 2002.38 其它 — 201000316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17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71-1 层 57.72 其它 — 2010003170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18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101-1 层 223.4 其它 — 2010003173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19 洪山区葛化街热电厂热 131-2 层 229.50 其它 — 2010003176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特种树脂厂 31 栋 1 120 679.85 其它 — 2010003221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特种树脂厂 30 栋 1 121 194.78 办公 — 2010003220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特种树脂厂 33 栋 122 448.73 其它 — 2010003223 号 1-2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特种树脂厂 35 栋 123 254.93 其它 — 2010003225 号 1-2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特种树脂厂 19 栋 124 652.59 其它 — 2010003209 号 1-3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特种树脂厂 17 栋 1 125 624.18 其它 — 2010003207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特种树脂厂 39 栋 1 126 88.50 其它 — 2010003229 号 层 工业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特种树脂厂 28 栋 1 127 770.96 交通 — 2010003218 号 层 仓储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特种树脂厂 7 栋 1-3 128 255.15 其它 — 2010003197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特种树脂厂 8 栋 1-3 129 756.96 其它 — 2010003198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特种树脂厂 6 栋 1 130 89.08 其它 — 2010003196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特种树脂厂 24 栋 1 131 577.82 其它 — 2010003214 号 层 工业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特种树脂厂 26 栋 1 132 633.27 交通 — 2010003216 号 层 仓储 武房权证洪字第 133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45 栋 1-5 层 1479.4 办公 — 201000884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34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56 栋 1-5 层 36.75 其它 — 2010008845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35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43 栋 1-4 层 1224.31 其它 — 2010008842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36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36 栋 1-3 层 1860.17 其它 — 2010008840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37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35 栋 1 层 804.00 其它 — 2010008839 号 2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用途 (㎡) 权利 武房权证洪字第 138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6 栋 1 层 37.60 其它 — 201000881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39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66 栋 1-2 层 499.79 其它 — 2010008852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40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64 栋 1 层 330.63 其它 — 2010008851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41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30 栋 1 层 150.55 其它 — 201000883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42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63 栋 1-2 层 657.64 办公 — 2010008850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43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26 栋 1 层 970.11 其它 — 2010008831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44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60 栋 1-4 层 1233.46 其它 — 201000884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45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58 栋 1-2 层 415.36 工业 — 2010008847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46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24 栋 1 层 1299.70 工业 — 2010008830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47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9 栋 1 层 1548.69 工业 — 2010008821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48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11 栋 1 层 1548.69 工业 — 2010008822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49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12 栋 1 层 1552.89 工业 — 2010008823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50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8 栋 1-2 层 903.96 其它 — 2010008820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51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32 栋 1 层 271.53 其它 — 2010008836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52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34 栋 1-2 层 1441.84 办公 — 2010008838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52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19 栋 1 层 754.95 其它 — 201000882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53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15 栋 1-6 层 1432.08 其它 — 2010008825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54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28 栋 1 层 157.57 其它 — 2010008832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55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59 栋 1 层 25.50 其它 — 2010008848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56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69 栋 1 层 139.87 其它 — 2010008853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57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71 栋 1 层 365.04 其它 — 201000885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58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57 栋 1 层 103.56 工业 — 2010008846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59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13 栋 1 层 2490.67 工业 — 201000882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60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29 栋 1-2 层 1099.32 其它 — 2010008833 号 2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用途 (㎡) 权利 武房权证洪字第 161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33 栋 1-2 层 1102.85 其它 — 2010008837 号 工业 武房权证洪字第 162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64 栋 1 层 536.09 交通 — 2010003335 号 仓储 武房权证洪字第 163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73 栋 1 层 85.05 其它 — 201000334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64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66 栋 1-1 层 10.89 其它 — 201000327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65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50 栋 1 层 83.00 其它 — 2010003325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66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17 栋 1-2 层 594.74 其它 — 201000324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67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21 栋 1-2 层 116.90 其它 — 2010003248 号 工业 武房权证洪字第 168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55 栋 1 层 1940.25 交通 — 2010003329 号 仓储 工业 武房权证洪字第 169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71 栋 1 层 535.79 交通 — 2010003342 号 仓储 武房权证洪字第 170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72 栋 1 层 7.00 其它 — 2010003343 号 工业 武房权证洪字第 171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56 栋 1 层 131.41 交通 — 2010003330 号 仓储 武房权证洪字第 172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18 栋 1-1 层 75.80 其它 — 2010003245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73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34 栋 1-1 层 1167.65 其它 — 2010003254 号 工业 武房权证洪字第 174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54 栋 1 层 534.40 交通 — 2010003406 号 仓储 工业 武房权证洪字第 175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55 栋 1 层 534.40 交通 — 2010003407 号 仓储 工业 武房权证洪字第 176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57 栋 1 层 201.05 交通 — 2010003409 号 仓储 武房权证洪字第 177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48 栋 1 层 355.33 其它 — 2010003400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78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20 栋 1 层 756.96 其它 — 2010008717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79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49 栋 1 层 545.87 其它 — 2010003401 号 工业 武房权证洪字第 180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50 栋 1 层 238.86 交通 — 2010003402 号 仓储 2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用途 (㎡) 权利 工业 武房权证洪字第 181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51 栋 1 层 305.33 交通 — 2010003403 号 仓储 工业 武房权证洪字第 182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52 栋 1 层 767.96 交通 — 2010003404 号 仓储 工业 武房权证洪字第 183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56 栋 1 层 524.42 交通 — 2010003408 号 仓储 工业 武房权证洪字第 184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53 栋 1 层 125.91 交通 — 2010003405 号 仓储 武房权证洪字第 185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4 栋 1 层 272.06 工业 — 2010008705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86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21 栋 1 层 150.96 其它 — 2010008718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87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33 栋 1 层 91.98 其它 — 201000872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88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80 栋 1 层 55.00 其它 — 2010008818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36 栋 1-3 189 1052.94 其它 — 2010003389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190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32 栋 1 层 944.04 其它 — 2010003387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29 栋 1-2 191 516.88 其它 — 2010003385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28 栋 1-3 192 620.97 其它 — 2010003384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193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97 栋 1-3 层 696.91 其它 — 2010003361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94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5 栋 1-3 层 2040.22 其它 — 2010003238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95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93 栋 1-2 层 910.37 其它 — 201000335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96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90 栋 1 层 141.55 其它 — 2010003356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97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91 栋 1-2 层 528.90 其它 — 2010003357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98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3 栋 1-3 层 947.14 其它 — 2010003236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199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92 栋 1 层 170.54 其它 — 2010003358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00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08 栋 1 层 18.82 其它 — 2010003365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34 栋 1-3 201 821.19 其它 — 2010003388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202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83 栋 1-2 层 419.97 办公 — 2010003350 号 2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用途 (㎡) 权利 武房权证洪字第 203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89 栋 1 层 805.71 其它 — 2010003355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04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1 栋 1-3 层 1056.93 其它 — 201000323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05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85 栋 1-2 层 138.60 其它 — 2010003352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06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86 栋 1 层 95.20 其它 — 2010003353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07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2 栋 1-1 层 29.23 其它 — 2010003235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31 栋 1-3 208 771.76 其它 — 2010003386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209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84 栋 1-2 层 414.23 其它 — 2010003351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10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81 栋 1 层 53.73 其它 — 201000334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11 洪山区葛化街氯碱厂 43 栋 1-4 层 1219.28 其它 — 2010003263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配套厂 146 栋 1-3 212 1241.38 其它 — 2010003398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75 栋 1-3 213 689.35 办公 — 2010008817 号 层 武房权证洪字第 214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74 栋 1 层 41.46 其它 — 2010008816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15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16 栋 1-2 层 488.72 其它 — 2010008826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16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17 栋 1 层 60.64 其它 — 2010008827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17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72 栋 1-2 层 44.10 其它 — 2010008855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18 洪山区葛化街树脂厂 18 栋 1 层 37.32 其它 — 2010008828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19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9 栋 1 层 341.48 其它 — 2010008716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20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7 栋 1-2 层 414.32 其它 — 2010008714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21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13 栋 1 层 298.32 其它 — 2010008710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22 洪山区葛化街辅助厂 22 栋 1 层 17.63 工业 — 201000871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23 洪山区葛化街水厂 6 栋 1 层 767.95 其它 — 2010008856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24 洪山区葛化街水厂 12 栋 1 层 96.53 其它 — 2010008858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25 洪山区葛化街水厂 13 栋 1 层 292.45 其它 — 2010008859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26 洪山区葛化街水厂 7 栋 1 层 70.04 其它 — 2010008857 号 3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用途 (㎡) 权利 武房权证洪字第 227 洪山区葛化街水厂 22 栋 1-2 层 149.14 其它 — 2010008863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28 洪山区葛化街水厂 21 栋 1 层 70.95 其它 — 2010008862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29 洪山区葛化街水厂 14 栋 1 层 1455.46 其它 — 2010008860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30 洪山区葛化街水厂 20 栋 1-2 层 118.40 其它 — 2010008861 号 武房权证洪字第 231 洪山区葛化街水厂 24 栋 1-2 层 135.90 其它 — 2010008864 号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