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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龙电业: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2-22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06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工程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过去 12 个月与武汉光谷智造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累计交易金额为
12,984,735.60 元。过去 12 个月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
为 15,484,070.60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葛化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化建筑”)
通过招投标方式中标国家存储器基地项目苗木迁移工程(第一标段)。近期,葛
化建筑与武汉光谷智造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为
23,059,505 元整。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武汉光谷智造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武汉光谷智造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累计交易金额为 12,984,735.60 元。过去 12 个月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
相关的交易金额为 15,484,070.60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武汉光谷智造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武汉光谷智造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3、注册地:洪山区葛化街
    4、主要办公地点:洪山区葛化街
    5、法定代表人:郭唐明
    6、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7、主营业务:一级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服务设施建
设;产业园区建设、开发及管理;产权、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商
品房销售;拆迁、还建安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9、武汉光谷智造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有性质产业园区开发投资公司,
主要业务为产业园区一级土地开发,财务模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武汉光谷智造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 29.05 亿元,净资产 3 亿
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 0 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本次交易属于提供劳务类别,工程名称为国家存储
器基地项目苗木迁移工程(第一标段)。
    2、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方法: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通过招投标方式产生,遵
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发包人:武汉光谷智造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人:武汉葛化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价格
    合同金额暂定为 23,059,505 元整。
    3、支付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和工程进度进行支付,采用货币资金进行结算。武汉光谷
智造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依据其目前的
财务状况和历史交易记录,公司董事会认为其有能力支付该笔款项。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属于子公司葛化建筑的正常经营行为,预计将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正常经营产生正面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收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
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
价格合理、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 年 2 月 21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4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杨雄、张浩洋、曹文明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
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以及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
关联交易事项时,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原则,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