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针对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泉州市上实置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运营,履行的审批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金鉴中 狄朝平 黄毅 2021 年 7 月 26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