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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潮能源:新潮能源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3-02-21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0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上诉

    ★上市公司的当事人地位:二审上诉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涉案的金额:不适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公告涉及诉讼系公司会议决议效

力纠纷,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
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并于近日收悉原告董瑞也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
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上诉人/原审原告):董瑞

    原审第三人: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上海关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驰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杭州鸿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善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东营汇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营广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案由: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诉讼机构名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北京市
    有关诉讼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4 日披
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9)。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因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京0105民初95806
号民事判决书(简称“一审判决”),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撤
销一审判决,将此案发回重审。


    (二)原审原告董瑞因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京0105民
初95806号民事判决书,也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
决,改判支持董瑞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告涉及的诉讼系公司会议决议效力纠纷,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
响。
    2.公司及相关主体已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3.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民初67152号《民事裁定书》:
停止执行由宁夏顺亿等主体于2021年7月8日自行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的股
东大会决议,目前该裁定仍持续有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披露的《山东
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据此,公
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正常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公司将继续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以尽力维护
和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
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