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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水井坊: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9-09-15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 2009-23 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二OO 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记名投票

    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09 年9 月15 日上午9︰30 在成都市全兴路9 号公司多功能厅召

    开。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 人,代表股份196,347,9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9%。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各项议案,并以

    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6,347,937 股赞成,占参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占0.00%;0 股弃权,占0.00%)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6,347,937 股赞成,占参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占0.00%;0 股弃权,占0.00%)

    注:以上两项议案内容详见2009 年8 月2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

    刊载的本公司有关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登载的公司《200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成都世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阎民宪、谢萍出席会议并见证,出具了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四川成都世正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记录

    注: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