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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水井坊: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04-24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 2010-15 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二OO 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经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10 年4 月23 日上午9︰30 在成都市全兴路9 号公司多功能厅召开。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 人,代表股份199,581,9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5%。

    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四川世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阎民宪出席

    会议并见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9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各项议案,听取了公司

    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9,581,944 股赞成,占参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0 股反对,

    占0.00 %;0 股弃权,占0.00%)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9,581,944 股赞成,占参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0 股反对,

    占0.00 %;0 股弃权,占0.00%)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9,581,944 股赞成,占参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0 股反对,

    占0.00 %;0 股弃权,占0.00%)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9,581,944 股赞成,占参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0 股反对,

    占0.00 %;0 股弃权,占0.00%)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报告其摘要》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9,581,944 股赞成,占参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0 股反对,

    占0.00 %;0 股弃权,占0.00%)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9,581,944 股赞成,占参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0 股反对,

    占0.00 %;0 股弃权,占0.00%)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9,581,944 股赞成,占参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0 股反对,

    占0.00 %;0 股弃权,占0.00%)

    (八)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99,581,944 股赞成,占参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0 股反对,

    占0.00 %;0 股弃权,占0.00%)

    注:以上一至八项议案内容详见2010 年4 月2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刊载的本公司有关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登载的公司《2009 年度

    报告》全文和《200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世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阎民宪出席会议并见证,出具了公司2009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四川世正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记录

    注: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