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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水井坊: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 2019-015 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召开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发出,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
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范祥福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母公司报表
      本报告期实现净利
                                           579,449,900.96         496,509,264.37
      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
                                            24,896,012.56          24,896,012.56
      公积
      减:发放 17 年现金
                                           302,898,332.76         302,898,332.76
      股利
      加:年初未分配利
                                           306,552,263.37         435,682,222.24
      润
      本期可供分配利润                     558,207,819.01         604,397,1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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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18 年度分配预案:以年末股本总数 488,545,69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11.42

元(含税),计 557,919,187.1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 46,477,954.17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 年
4 月 27 日登载的本公司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2019 年 4 月 27 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附件 1)及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 John Fan (范祥福) 先生、Danny Ho (何荣辉) 先生、Samuel A.Fischer(费毅衡)先生、
Chu ChunHo (朱镇豪) 先生、Preeti Arora 女士回避表决,其余董事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 年 4 月 27 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分工,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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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履行了相应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经济效益指标和各自工作目标,2018 年度对其支付的薪酬符
合公司相关政策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支付情况详见《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第八
节“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 2018 年度递延奖金的议案》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及 2016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实施递延奖金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6 年 4 月 28 日、5 月 13 日及 6 月
4 日刊载的相关公告)。按该递延奖金方案规定,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 2018 年
度共计提相关人员递延奖金 1,772.36 万元。如相关人员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前未主动离职,该递延
奖金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后支付;如在此期间主动离职,则取消相应递延奖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2019 年 4 月 27 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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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预计的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合理的,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全
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欣淳 冯渊     戴志文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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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在本人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对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分配预案:以年末股本总数 488,545,69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11.42
元(含税),计 557,919,187.1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 46,477,954.17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预案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预
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控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充分、
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编制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所预计的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是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需要的,其决策程序合规、合法,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同
意本项日常关联交易。
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考核的独立意见
    2018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的考核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18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核相关事项。
五、关于计提 2018 年度递延奖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 2018 年度递延奖金事项严格按照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递延奖金
计划的议案》的规定实施,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事项。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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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郑欣淳 冯渊 戴志文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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