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80 公司简称:通宝能源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九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一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 2016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3,308,949.15 元 , 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60,637,641.93 元,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57,328,692.78 元。 鉴于公司 2016 年完成了晋能保德煤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购项目,该公司目前正处于基建 期,需要保证其后续的资本金需求。此外,受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与火电行业整体供给过剩的双 重影响,所属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量下降的同时燃料成本明显上升,配电行业的输配 电价改革也可能会进一步压缩所属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的利润空间,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 投资发展的后续资金需求,建议 2016 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不分红不转增。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宝能源 600780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明星(代行) 李志炳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72号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72号 电话 0351-7021857 0351-7031995 电子信箱 teclzb@163.com teclzb@163.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属电力行业,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火力发电、配电业务和燃气供应业务。 其中发电、配电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政府重组整合燃气产业板块资 产的战略部署,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九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山西国兴煤 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将所持国兴公司 40%股权转让给山西燃气产业集团,国兴公 司于 2017 年 1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再持有国兴公司股权, 主营业务不再包含燃气供应业务。 2、经营模式: 公司核心业务为发电、配电业务。 发电企业:主要是将自产电力、热力按照物价局确定的上网电价、热价全部销售给国网山西 省电力公司及阳泉热力公司等用户结算收入。 配电企业:主要从山西省电力公司以趸售方式采购电能,通过电网配送并销售给终端用户, 同时按物价部门确定的趸售电价与山西省电力公司结算购电费,按物价部门确定的目录电价向终 端用户收取售电费。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电力业务,发电部分主要源于自发电量的增加及 发电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配电部分通过购电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优化电网结构, 降低网损、线损。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电力行业发展情况: 2016 年,全国用电形势呈现增速同比提高、动力持续转换、消费结构继续调整的特征。全社 会用电量同比增长 5.0%,增速同比提高 4.0 个百分点。在实体经济运行显现出稳中趋好迹象、夏 季高温天气、上年同期低基数等因素影响下,三、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长较快。第三产业用电 量增长 11.2%,持续保持较高增速,显示服务业消费拉动我国经济增长作用突出;城乡居民生活 用电量增长 10.8%;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 2.9%,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 2.5%,制造业中的四 大高耗能行业合计用电量同比零增长,而装备制造、新兴技术及大众消费品业增长势头较好,反 映制造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效果继续显现,电力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 装机容量 16.5 亿千瓦,同比增长 8.2%,局部地区电力供应能力过剩问题进一步加剧;非化石能 源发电量持续快速增长,火电设备利用小时进一步降至 4165 小时,为 1964 年以来年度最低。电 煤供需形势从上半年的宽松转为下半年的偏紧,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宽松、部分地区相对过剩。 展望 2017 年,预计电力消费需求增长将比 2016 年有所放缓;预计全年新增装机略超 1 亿千 瓦,年底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17.5 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进一步提高至 38%左 右;全国电力供应能力总体富余、部分地区相对过剩。火电设备利用小时进一步降至 4000 小时左 右,电煤价格继续高位运行,部分省份电力用户直接交易降价幅度较大且交易规模继续扩大,发 电成本难以及时有效向外疏导,煤电企业效益将进一步被压缩,企业生产经营继续面临严峻困难 与挑战。(参考:中电联《2016-2017 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发电企业阳光公司,拥有 4 台 32 万千瓦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2007 年 9 月 4 台机组烟 气脱硫系统全部投入运行,成为山西省首家一次性完成全部机组脱硫改造的百万千瓦级火力发电 厂,担负着向阳泉市及平定县采暖供热任务,供热规模已达到 1100 万平方米以上。4 台机组脱硝 以及超低排放改造全部完成,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的超低排放水平。 阳光公司持有保德煤电 100%股权,保德煤电负责新建 2 台 66 万千瓦超超临界低热值煤空冷 发电机组,配套建设高效煤粉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装置,大幅提升了公司装机 容量,拓展主营业务规模。 公司配电企业地电公司负责管理山西省 12 个趸售县供电企业,承担着山西吕梁、临汾、朔州 3 市 12 个县(区)的供配电任务,拥有山西省经济及信息化委员会核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供电营业区。以建设一流配电企业为目标,成为山西地方电力资产具有潜在活力的重 要组成部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 2015年 2014年 上年 2016年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 总资产 12,069,990,953.79 9,365,273,187.34 8,767,636,054.91 28.88 8,394,038,457.81 8,342,091,178.20 营业收入 4,884,503,200.52 5,672,834,463.70 5,672,834,463.70 -13.90 6,402,884,193.59 6,402,884,193.59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101,984,894.73 369,905,610.50 369,905,610.50 -72.43 564,783,936.93 564,783,936.93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 98,427,182.95 382,205,358.09 382,205,358.09 -74.25 572,056,941.29 572,056,941.29 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 利润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4,705,448,314.88 4,779,741,519.18 4,579,741,519.18 -1.55 4,391,526,961.53 4,341,526,961.53 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1,138,926,002.05 1,119,915,321.11 1,119,915,321.11 1.70 1,454,190,443.11 1,454,190,443.11 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 0.0890 0.3226 0.3226 -72.41 0.4926 0.4926 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 0.0890 0.3226 0.3226 -72.41 0.4926 0.4926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 减少 资产收益率 2.19 8.07 8.28 5.88个 13.7 13.8 (%) 百分点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246,024,066.39 1,109,893,569.05 1,185,541,065.62 1,343,044,499.46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51,724,706.02 32,350,292.25 26,821,604.25 -8,911,707.79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 50,781,154.60 39,223,465.11 28,834,829.56 -20,412,266.32 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423,116,376.44 294,554,069.03 187,281,759.20 233,973,797.38 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8,53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9,44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股东 (全称) 增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性质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 国有 0 693,174,819 60.46 0 无 0 有限公司 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 0 21,076,300 1.84 0 无 0 其他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 0 19,649,675 1.71 0 无 0 其他 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分红- 1,287,050 13,324,911 1.16 0 无 0 其他 个人分红-005L- FH002 沪 山西统配煤炭经销 0 11,973,658 1.04 0 无 0 其他 总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光大保 7,937,948 7,937,948 0.69 0 无 0 其他 德信量化核心证券 投资基金 阳泉煤业(集团)有 国有 0 5,131,568 0.45 0 无 0 限责任公司 法人 博时基金-农业银 行-博时中证金融 0 4,968,800 0.43 0 无 0 其他 资产管理计划 易方达基金-农业 银行-易方达中证 0 4,968,800 0.43 0 无 0 其他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 行-大成中证金融 0 4,968,800 0.43 0 无 0 其他 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 行-嘉实中证金融 0 4,968,800 0.43 0 无 0 其他 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 行-广发中证金融 0 4,968,800 0.43 0 无 0 其他 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 行-中欧中证金融 0 4,968,800 0.43 0 无 0 其他 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农业银 行-华夏中证金融 0 4,968,800 0.43 0 无 0 其他 资产管理计划 银华基金-农业银 行-银华中证金融 0 4,968,800 0.43 0 无 0 其他 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 行-南方中证金融 0 4,968,800 0.43 0 无 0 其他 资产管理计划 工银瑞信基金-农 业银行-工银瑞信 0 4,968,800 0.43 0 无 0 其他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阳泉煤业(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山西省国资委,未知其他股 说明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 年,公司发电量完成 43.01 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减少 14.93%;售电量完成 68.73 亿 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加 0.17%。实现营业收入 48.85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3.90%;实现利润 总额 1.11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7.61%;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02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2.43%。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20.70 亿元,较年初增加 28.88%;每股收益 0.089 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 72.4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 4 户,具体包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 (%)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晋能保德煤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山西兴光输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级 80.00 80.00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 1 户,减少 4 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 营实体 名称 变更原因 晋能保德煤电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纳入的三级全资子公司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 经营实体 名称 变更原因 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所持股份全部转让 交口县国兴新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所持股份全部转让 柳林县国兴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所持股份全部转让 吕梁市国兴新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所持股份全部转让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