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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钢股份:关于下属公司新余新钢金属制品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1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新余新钢金属制品公司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4 月 20 日,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
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新余新
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新余新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18 年 9 月 11
日由贝卡尔特(新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更名而来,以下简称新钢金
属公司)
    (二)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渝东大道。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 23,600 万元。
    (四)股权结构:新钢股份持有新钢金属公司 60%股权,Bekaert
Xinyu Hongkong Limited 持有新钢金属公司 40%股权。
    (五)财务状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45,955.16 万
元,净资产合计 14,603.97 万元。2018 年实现利润总额为-1,459.09
万元,净利润-1,487.84 万元。
    (六)开展套期保值的目的:新钢金属公司主要产品为铝包钢丝、
铝包钢导线等产品,需要金属铝锭作为原料,为有效防范市场风险,
规避和管理市场风险,减少和降低铝商品价格波动对新钢金属公司生
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以期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一)期货品种: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铝期货。
    (二)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套期保值保证金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000 万元。
    (三)资金来源:套期保值业务资金为新钢金属公司自有资金。
    (四)审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新钢金属公司对原实行的《铝锭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该公司仅限于开展上海期货交易所
的铝锭套期保值。新钢金属公司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杜绝投机交易;
提升交易团队能力,提高实务操作水平;动态风险预警,强化风险控
制。
    (二)新钢股份公司制定规章制度,搭建科学规范的组织架构和
内控制度体系,对新钢金属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实行审批制。
    (三)注重人才培养,为期货业务的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四)加强信息基础建设,确保交易系统正常运行,重点保障期
货执行部门对软硬件的需求。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