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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新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0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新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4 名董事组成,分别是许年行先
生、胡晓东女士、刘传伟先生、卢梅林先生,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
任委员由具有丰富财务管理经验的独立董事许年行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0 年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
自出席各次会议,并发表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度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召开
           了无公司高管参加的2019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初次见面沟通会,双方
 第一次
           就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安排、人员分工、预审情况
           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进一步明确了双方在年报审计期间的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2019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第二次    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新钢股份内部控制的自
           我评价报告》等事项,会上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并形成决议,同
           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次    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相关文件。
 第四次    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
 第五次    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文件。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履行 2019 年年报审计的监督职责
    在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
前,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议;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采取书面方式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
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又进行了审阅并形成书面意
见,决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提交董事会审核。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
评估,并对其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
了监督评价,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
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
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认可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开展的财务、内控审计工作。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历次季度财
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等,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
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
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
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
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
高了相关工作的效率。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 问题,并督促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按时提交审计报告,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
事项,均提前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同时在对相关资料进
行认真审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提请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
定期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
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监督
审查职责。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
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协
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关联交
易控制和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委员会了多次提
供的专业审议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有利于公司治理
水平持续提升。
    2021 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勤勉、忠
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计机构、财务部门
的沟通,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
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
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许年行、胡晓东、刘传伟、卢梅林
                                            2021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