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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被动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1-08-13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8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
         导致被动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钢集团”)2019 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期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
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钢集团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将从 53.76%减
少至 52.6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于
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的通知,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8 月
10 日,新钢集团 2019 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换股 3,489.22
万股,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由 171,418.11 万股减少至 167,928.89 万股,
持股比例由 53.76%下降至 52.66%,减少 1.10%。
    本次权益变动仅涉及 19 新钢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具体权益
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8 月 10 日,新钢集团本期可交换债券累计换
股 3,489.22 万股,换股价格为 5.69 元/股(其中 2021 年 5 月 12 日
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期间换股价格为 6.00 元/股)。本次换股前,新
钢集团持有本公司 171,418.11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318,
872.27 万股)53.76%;本次换股后,新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数为
      167,928.89 万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52.66%,新钢集团持股比
      例被动减少 1.10%,本次换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人基
    本情况            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8 月 10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明细
              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 2021/5/11-2021/8/10 3,489.22 万股            1.10%
          注:1、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新钢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已累计换股 5,791.71
      万股,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由 177,209.82 万股减少至 171,418.11 万股,持股比例
      由 55.57%下降至 53.76%,减少 1.8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被动减持超过 1%的
      提示性公告》(临 2021-030)。
            2、截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新钢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已累计换股 9,280.93
      万股。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新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由
      171,418.11 万股减少至 167,928.89 万股,持股比例由 53.76%下降至 52.66%,
      减少 1.10%。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
      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
      规定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钢集团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仍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新钢集团     无限售流通股      171,418.11         53.76        167,928.89     52.66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
      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新钢集团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换
股,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新钢集团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换
股,导致新钢集团的持股比例被动下降,不触及要约收购。新钢集团
本期可交换债券处于换股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及具体
换股数量、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新钢集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时告知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公司将相应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