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董事亲属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2022-07-30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亲属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近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误操作导致短线
交易的情况说明》。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因董事亲属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实,公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父亲刘家兴先生在公司董事长不
知情的情况下因误操作公司股票导致短线交易。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股) 成交价格(元/股) 交易金额(元)
2022.01.07 买入 7200 5.76 41472
2022.03.18 卖出 7200 5.51 39672
2022.01.19 买入 20700 6.16 127512
2022.02.18 卖出 10000 6.08 60800
2022.03.03 卖出 10700 6.13 65591
上述交易产生投资损失 2921 元[计算方法:(累计卖出交易金额
÷累计卖出股票数-累计买入交易金额÷累计买入股票数)×短线交
易股份数量=-2921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家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措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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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刘建荣先生
及其父亲刘家兴先生积极配合核实相关事项。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
措施如下: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
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
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刘家兴先生本次交易行为产生投资损失 2921 元,未产生收益,
故无需向公司上交收益。
2、刘家兴先生本次交易行为系其不了解相关短线交易等法律法
规而误操作所致。上述交易发生期间,公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未与其
父亲刘家兴先生共同生活,也不知晓该交易发生情况,交易前后亦未
以任何方式告知其父亲刘家兴先生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上
述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
3、公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充分提醒督促义务
深表自责,并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亲属法律法规教育,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进一步学习《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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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本人及
其相关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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