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关于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 2019-018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鲁邦置业有
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130205218.13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按照和解协议要
求积极履行付款义务。若公司按照协议要求付款,则无需支付欠款利
息。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鲁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济南鲁邦
公司”)与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十局”)
因施工合同及工程结算存在纠纷,导致诉讼。(详情请参见公司 2017
年 7 月 21 日发布的 2017-033 号、2017 年 7 月 22 日发布的 2017-034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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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
决书((2017)鲁 01 民初 1055 号)。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详情请参见公司 2018 年 6 月 22 日发布的 2018-050 号公
告)。
济南鲁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
鲁民终 1730 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详情请参见
公司 2019 年 1 月 4 日发布的 2019-001 号公告)。
二、执行进展
(一)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9)鲁 01 执 157 号),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在执行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济南鲁邦置业有
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中铁十局集团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鲁邦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书,需
长期履行,申请执行人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回执
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9)鲁 01 执 157 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和解协议书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均认可山东省高院先行认定工程造价 398806749.26
元,不再另行主张权利,甲方(济南鲁邦)据此向乙方(中铁十局)
支付涉案工程欠款。
2.甲方于 2019 年 2 月 4 日前向乙方支付 30000000 元,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向乙方支付 28336273.83 元,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
向乙方支付 2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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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外,甲方同意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
向乙方支付售楼处装修工程款 3411016.33 元,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
前向乙方支付剩余质保金 1994033.75 元。
4. 如甲方按照本协议第 2 条和第 3 条的约定支付每一笔款项,
乙方同意免除欠款利息,否则,甲方仍需履行二审判决书确定的全部
付款义务。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上述和解协议要求积极履行付款义务。若公司按照协
议要求付款,则无需支付欠款利息。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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