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0-12-04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 件
二O二O年十二月四日
目 录
一、会议议程………………………………………………………1
二、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3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4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
相关事宜的议案………………………………………………8
会议议程
一、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4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
号楼19层第二会议室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本杰先生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介绍股东及股东代表到会情况
(二)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可交换公司债券发
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 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 投票表决
(五) 宣布表决结果
(六) 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会议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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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宣读会议决议
(八)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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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结合
公司自身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申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的
可交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经自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可交
换公司债券的情形,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申请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具备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2020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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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结合
公司自身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申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的
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债券产品设计和换股条款如下:
(一)发行债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债券的种类系可交换为公司所持有的中节能万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股份”)A 股股票(002643.SZ)
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二)发行方式和规模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规模为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安排将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
发行。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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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 200 名。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含 36 个月),
具体期限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六)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采用累进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以非公
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
后,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
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七)初始换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日前 1
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以及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若在
前述 20 个交易日内万润股份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具体初始换股价格、换股价格的修正条款等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承销商协
商确定。
(八)担保措施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预备用于交换的万润股份股票及其孳
息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为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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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九)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发行人将开立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
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以及归集偿付本次债券本息的资金,除
以上用途外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专户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十)偿债保障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
债券本息时,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
适用),采取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暂缓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
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
奖金、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保障债务偿付。
(十一)挂牌转让的方式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具
体挂牌转让场所和方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机
构要求确定。
(十二)承销方式
承销方式:代销。
(十三)其他事项
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赎回条款、回售条款、换股期限、换股价格调整方式及向下修正
等)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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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协商确定。
(十四)决议有效期
关于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决
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2020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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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可交换公司债
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有效协调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合
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在股东大会决议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
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股东大
会的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
的具体发行方案和条款,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
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发行对
象、发行期次、换股期限、初始换股价格、担保措施、债券利率、
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换股价格调整及向下修正、赎回及回售机制、
信用评级、偿债保障和交易流通安排、决定本次发行时机、设立
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等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聘请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债券
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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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申报、备案、挂
牌转让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授权、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与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必要法律文件、合同或协
议;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及实际情况,
制作、修改、报送有关申报材料,并按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可交
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文件
的约定,具体办理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包括但
不限于信息披露、还本付息、换股价格调整及向下修正实施、赎
回及回售实施等事宜。
5.如国家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
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
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证
券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
案进行修改、调整或根据情况酌情决定本次发行延期实施或是否
继续开展。
6.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服务有
关的其他事项。
7.以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2020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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