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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煤能源: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1-02-06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煤
能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控股子公司业务符
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
经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云煤能源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从云煤能源公司的
组织、资产、战略、投资等各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管控,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运行的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云煤能源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集中政策标准,统一运行规则;
    (二)集中资源调配,形成整体优势;
    (三)集中绩效评价,实现有效监控;
    (四)合理集权分权,充分发挥功能。
    第五条   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
逐层建立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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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法人治理结构
    第六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法
人治理结构及《公司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
云煤能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依法设执行董事及监事;非全资子
公司依法设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云煤能源公司通过子公司
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及监事会(监事)对其行使管理、
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 云煤能源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子公司章程或有
关合同、协议规定向子公司推荐或委派董事(执行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推荐或委派的董事(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经云煤能源公司董事长提名,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
云煤能源公司向子公司下发书面的推荐函或委派函(股东决定)。
推荐或委派人员的任职按子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由云煤能源
公司对其进行考核和奖励。
    第八条 由云煤能源公司推荐或委派的董事(执行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在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云煤能源公司负责。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九条 云煤能源公司对子公司财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由资
产财务部根据《财务会计内部管理制度》、《云煤能源公司资金管
理办法》等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全面履行财务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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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子公司根据云煤能源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结合市场对
本公司产品的需求情况,按年度编制预算计划,上报云煤能源公
司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发展与战略管理
    第十一条 云煤能源公司统一制定发展战略规划,统一制定技
术创新和产品发展规划,统一安排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第十二条 子公司应根据云煤能源公司总体战略规划方向制
定和调整子规划,确保子公司战略不偏离公司总体战略规划方向。
子规划应提请云煤能源公司按流程进行审批。


               第五章 投资及重大交易或事项管理
    第十三条 云煤能源公司对子公司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子公
司的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及非日
常经营性资产的购买等投资项目未按照公司管控权限审批,不得
对外签署有约束力的意向书、协议书、合同等文件,应按照《证
券法》、云煤能源公司《章程》、《重大(敏感)事项报告制度》等
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云煤能源公司,在云煤能源公司按规定履行
决策审批程序后,子公司方可对项目进行审议及实施。
    第十四条 云煤能源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后,子公司方可进行委
托理财以及证券投资(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期货、期权、外汇
及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
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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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产品投资等风险投资。
    第十五条 子公司发生属于云煤能源公司《重大(敏感)事项
内部报告制度》中所规定的重大信息范围内的交易或事项,应及
时将有关信息及其持续进展情况报告云煤能源公司,若应由云煤
能源公司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后方可实施的,须经云煤能源公司
履行该决策程序后子公司方可实施。
    第十六条 对超越业务范围或审批权限的重大交易或事项,未
经审批,给云煤能源公司和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责任人
给予批评、警告、降职、解除职务等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
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遵照《公司法》、云煤
能源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运作。需经云煤能源公司审议的事项,应先提请云煤
能源公司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 云煤能源公司委派出任非全资子公司董事的人员,
就子公司董事会重大事项,在表决前向公司提出表决申请。


                       第六章 权属管理
    第十九条 子公司持有的股权转让、资产抵押、变更注册资本、
合并、分立、解散以及清算等必须通过云煤能源公司审批,云煤
能源公司对上述事项涉及的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交易、产
权登记等行为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并重点做好资产的处置、
股权的转受让、资产重组、资产评估备案及产权交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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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子公司一般情况下,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但通过
云煤能源公司审批,可以对云煤能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
子公司提供担保。


                       第七章 生产经营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接受云煤能源公司业务
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应遵照云煤能源公司所下达
的经营目标及经营计划,并应定期编制生产经营情况报表(或报
告),上报公司相关管理部门。


                     第八章 采购及营销管理
    第二十三条 云煤能源公司对子公司的采购及营销采用集中
和分工相结合的方式。


                     第九章 研究与开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 云煤能源公司集中新产品和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产品质量标准定制、新工艺、新技术的推行等职能,利用公司整
体的发展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二十五条 子公司研发的专利、非专利技术,未经云煤能源
公司审批同意,不得私自对外转让或作为无形资产投资,同时负
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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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信息报送及披露管理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云煤能源公司日常信息披露的
专门工作部门,统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未经云煤能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批准,子公司不得向外界泄露、宣传、报道、传
送有关涉及公司尚未对外披露的内幕信息。
    第二十七条 子公司应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云煤能源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敏感)
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制度履行信
息报送、信息保密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八条 子公司所报送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十九条 子公司应执行云煤能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
管理制度,在该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该信息的知情人负有保密
义务。


                    第十一章 内部控制管理
    第三十条 子公司内控管理接受云煤能源公司审计部门的指
导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 云煤能源公司审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对子公司
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规范指导;组织子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和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第三十二条 云煤能源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子公司定期或不
定期实施内部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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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内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
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及单位
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
    第三十四条 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
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给予主动配合。
    第三十五条 经云煤能源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送子公司后,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云
煤能源公司审计部递交整改计划及整改报告。


                   第十二章 其他事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 云煤能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法律事务的
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子公司所有法律事务均由云煤能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
    第三十七条 子公司公务文件需加盖公司印章时,应根据云煤
能源公司用印文件涉及的权限,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
序审批后,方可盖章。
    第三十八条 子公司的企业文化应与云煤能源公司保持协调
一致,在总体精神和风格不相悖的前提下,可以有自身的特点。
    第三十九条 子公司做形象或产品宣传时如涉及云煤能源公
司名称或介绍,应与责任部门确认或提前审核稿件。
    第四十条 子公司应严格按照所属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相关政
府管理部门的要求,在提请云煤能源公司按流程进行审批同意后,
及时办理子公司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等相关工作,并应在办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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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及批复文件等报云煤能源公司战略
发展部备案。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云煤能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的规
定,细化管理细则和流程,完善云煤能源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体
系。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云煤能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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