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煤能源: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03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云南
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实事求是的原
则,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相关资料事前进行
仔细审阅,并就相关事宜向公司人员进行了询问后认为: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 2022 年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的相应调整,关联交易业务
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均是通过商务洽谈方式或以同期市场价格为参考定价,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
可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事前进行仔细审阅,并就相关事
宜向公司人员进行了询问后认为: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
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
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利于公司发展,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中明确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的资
金安全,同时,明确保证公司在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的独立性,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关于《公司与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
该页无正文,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龙 超 和国忠 杨 勇
2022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