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煤能源: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24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云南煤业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
慎、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实际
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董事
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可行,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的长
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定价原则、认购方式等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该事项。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健
康发展的要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该事项。
四、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
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切实可行,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增
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
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之一为控股股东昆钢控股,因此,上
述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
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董事会
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我们同意该事项。
六、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独立意见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该事项。
七、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
体承诺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的分析和提出的填
补回报措施,以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所作出的
承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具备合理性、可行性,有利
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事项。
八、关于公司与保荐机构签订联合保荐承销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
场规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董事会在审
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
龙 超 和国忠 杨 勇
2023 年 2 月 23 日